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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交通运输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66278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23〕106号
发布机构: 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交通运输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3-05

省公路局,省道路运输中心,陕西交控集团,有关交通企业:

现将《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交通运输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交办科技函〔2023〕15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做好科技统计调查工作,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早布置本单位报送工作。请各单位指定专人负责,并于2023年3月6日前将负责人名单反馈至厅科技处(报送邮箱:405491870@qq.com)。

二、填报内容

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批准的《交通运输科技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1〕159号)要求执行,统计期为2022年1月1日-12月31日。

交科统1-7表为单位基本信息表、人员规模表、科研条件表、研发经费支出表、科技项目表、科技成果表、国际科技合作科技合作与交流表,交科统8表为交通运输行业重点实验室及研发中心情况统计表,交科统9表为交通运输行业标准化情况统计表,填报范围详见《交通运输科技统计调查工作手册》(2022年)中的“附录:报送单位名录”,请填报单位按照附录中的要求填报相应附表。

三、填报时间

2022年度统计数据需要通过交通运输企业一套表联网直报系统进行填报(https://lwzb.catsic.com/),统计数据经填报单位负责人确认后,请于2023年3月10日前完成系统上报工作,并将纸质版填报资料盖章后提交至省公路局信息科技处,由省公路局汇总后于2023年3月13日前统一报送省厅。

联系人:厅科技处高诣民 029-88869067

省公路局王海燕 029-88408473

技术支持:西安公路研究院 路鑫 15091850063


附件:《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交通运输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交办科技函〔2023〕154号)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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