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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转发《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的通知

索引号: ZDDBG266281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23〕77号
发布机构: 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转发《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的通知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2-14

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省道路运输中心:

现将《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信访办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交通运输部2022年42号令)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2月13日

附件:交通运输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网信办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2022年第42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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