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韩城市再生水回用工程项目输水管道工程下穿西禹高速涉路施工许可决定书
索引号: | ZDDBG314439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23〕1269号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公文时效: | 有效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韩城市再生水回用工程项目输水管道工程下穿西禹高速涉路施工许可决定书 | ||
主题分类: | 陕交函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11-16 |
韩城市环保产业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韩城市再生水回用工程项目输水管道工程下穿西禹高速的申请》(韩环产字〔2023〕2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路政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现决定准予许可。
一、同意韩城市再生水回用工程项目输水管道工程下穿G5京昆高速西禹段方案。工程在G5京昆高速K856+600处以顶管方式穿越路基1次,交叉角度为88.3°,采用泥水平衡顶管施工工艺。套管采用D3000mmⅢ级钢筋混凝土钢承口管,套管顶进长度272m,套管顶距高速路面最小净距7.17m。工作井、接收井位于高速公路两侧,距离高速路基坡脚分别为158m、58m。工期 90天。
二、请你单位做好以下工作:
(一)施工前,到所辖路段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机构履行施工报备手续,与高速公路产权单位签订有关协议。施工全过程,主动接受高速公路路政执法机构和高速公路运营单位的现场监管。。
(二)施工前应核实施工段内通信光缆等管线,作好标识和保护措施,并与权属单位联系,征得权属单位同意并采取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三)进一步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交通保畅方案和应急预案,委托第三方单位对高速公路路基沉降进行监测,确保高速公路运营安全。
(四)顶进完成后及时进行工后注浆,并对套管外围进行雷达探测,保证管道周围密实;工作井基坑应及时进行回填压实,在穿越段设置明显标志牌及警示牌。
(五)施工完成后,对损坏的高速公路设施按原技术标准及时进行恢复。
(六)加强管道的日常检查及养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维修,保证管道设施完好。
(七)若遇高速公路改扩建,应主动配合做好迁移。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