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高速公路网通行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物流降本增效,根据《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交公路函〔2021〕228号),我省高速公路实施差异化收费。
01.前期已出台的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政策(停止时间另行确定)
(一)全省高速公路载货类车辆费率标准在核定标准基础上优惠10%。
(二)对合法装载的2类、4类、5类货车,费率标准在10%基础上再次优惠不同的比例。优惠比例如下:
货车类别 |
差异化收费费率标准优惠比例 |
|||||
一类道路 |
二类道路 |
三类道路 |
四类道路 |
二类桥隧 |
西铜公路 |
|
2类货车 |
12.3% |
8.6% |
9.3% |
10.6% |
12.8% |
- |
4类货车 |
7.1% |
5.1% |
6.3% |
6.8% |
3.8% |
8.3% |
5类货车 |
12.1% |
10.9% |
10.5% |
11.5% |
11.7% |
- |
备注:一类道路指省政府批复标准1类货车为0.4元/车公里对应的道路,二类道路指1类货车为0.5元/车公里对应的道路,三类道路指1类货车为0.6元/车公里对应的道路,四类道路指1类货车为0.7元/车公里对应的道路;二类桥隧指1类货车加收标准为15元/车次对应的桥隧;西铜公路指G65包茂高速西安至铜川公路。 |
(三)对行驶G30连霍高速西安至宝鸡高速公路三桥经咸阳至西吴立交段、G3024宝鸡过境高速虢镇东立交经宝鸡至姜城段所有客货车辆,执行1类车0.40元/车公里对应的费率标准(省政府批准为1类车0.60元/车公里对应的费率标准)。
(四)对行驶G30N西咸北环高速公路的所有载货类车辆,执行1类车0.40元/车公里对应的费率标准(省政府批准为1类车0.60元/车公里对应的费率标准)。
(五)对行驶G6521榆蓝高速延长至黄龙高速公路所有客货车辆,暂执行1类车0.60元/车公里对应的费率标准(省政府批准为1类车0.70元/车公里对应的费率标准)。
02.自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2月28日,新增下列路段试行分路段、分车型差异化收费。
(一)陕西交控集团管理的G6521榆蓝高速榆林南至史家湾立交段,4类、5类、6类载货类车辆费率标准分别由目前执行的1.78/1.87/2.21元/车公里,降低至1.57元/车公里,并暂停加收载货类车辆袁家砭隧道通行费。
(二)榆林绥延公司管理的G6521榆蓝高速史家湾立交至延川西立交段,4类、5类、6类载货类车辆费率标准分别由目前执行的1.78/1.87/2.21元/车公里,降低至1.57元/车公里。
03.执行上述所有差异化优惠政策后,我省四类高速道路、两类桥隧加收及西铜公路的货车收费标准我省具体路段收费标准如下:
陕西省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详见Excel附表)
04、相关说明
(一)以上收费标准更新于2021年8月下旬,后续如有调整,以最新的调整为准,届时我们会及时更新。
(二)以上差异化收费政策及收费标准依据文件:
1.《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确定收费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陕政函〔2020〕188号)
2.《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确定收费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的通知》(陕交发〔2021〕5号)
3.《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全省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实施方案>的通知》(陕交发〔2021〕77号)
(三)我们将对我省差异化收费政策进行分析评估,并根据实施情况适时调整,届时将提前公告。
(四)自2020年1月1日起,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各类通行费减免优惠政策均依托ETC系统实现,未办理ETC车辆用户、ETC单卡用户(办理了ETC卡,但未安装车载设备)不享受通行费5%优惠。建议广大车主尽快办理ETC,实现享受通行费优惠和不停车快捷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