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SFZXXJ2022008
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
保洁、水电服务项目
询价文件
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
2022年8月
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
保洁、水电服务项目询价文件
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现拟采用询价方式进行本单位保洁、水电服务项目(项目编号:SFZXXJ2022008)的招标,欢迎各合格投标人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保洁、水电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4818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投标人需知
本次项目采用询价采购的方式进行,具备本次询价文件要求资质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本次询价,在参加询价时应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由询价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1.具有在国内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的企业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并出具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应属于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电子卖场-定点服务-物业服务”在册供应商。
3.法人授权书(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企业法定代表人参加只需提供身份证)。
4.供应商应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可充分满足履行合同所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
5.供应商应提供近3年内保洁、水电项目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不少于1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中标人应在完成询价后7个工作日完成合同签订,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8.委托授权书应标明委托授权起止时限,原则上委托授权时限应大于从接收询价文件至合同签订之日。一般不少于30日历天。
三、询价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22年8月16日上午9:00至12:00
2.文件领取地点: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208号409办公室。
3.文件领取不收取费用。
4.领取询价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司红色公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红色公章。
四、采购内容
(一)工作范围
1.服务地点及范围: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办公大楼一、三、四、五、六层南侧中心工作区域和地下停车场及中心院落。
(二)服务内容
1.保洁服务:①保洁人员负责中心领导办公室内卫生(桌面,地面,柜子,窗户玻璃等干净整洁无污渍)。②中心318,407,116,3楼南侧会议室和612视频会议室卫生(桌面桌兜,地面,窗户玻璃挂画等干净整洁无污渍,绿植浇水,消毒柜,瓷杯子清洗等)。③负责中心各功能用房:健身房,活动室,洗澡间内器材擦拭摆放整齐,干净整洁无污渍)④负责中心各楼层办公区域楼梯,过道,卫生间,电梯,门窗玻璃等公共区域卫生。⑤负责地下停车场及中心院落公共道路,绿化带卫生。
2.水电服务:负责保障中心院内及办公大楼、职工食堂等中心工作区域的用电用水。
3.完成其他属于保洁水电服务范围内的工作,以及中心相关管理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服务标准:垃圾清理清扫及时,日产日清,清理清扫率100%,大厅及厕所玻璃门窗、镜面灯具无污迹、水迹、无灰尘,无蚊虫,灯盖、灯罩明亮清洁,地面墙壁干净,便器洁净无黄渍,室内无异味、臭味;办公楼楼梯清洁,无果皮、纸屑、蜘蛛网、污迹等。公共场排水沟、水域无泥沙、污物。
(四)服务要求。服务单位应根据服务内容和服务种类,按照中心有关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好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水电安全和环境卫生。
1.保洁、水电人员要求。①服务单位派遣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物业管理工作三年以上,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养和业务水平,有较强的管理和组织协调能力,受过专门的物业管理业务培训,②服务单位派遣的保洁人员,应当符合《物业服务管理条例》中对保洁人员的要求,必须是与服务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工作人员。年龄 18-60周岁,无传染病及精神病史,无犯罪记录,无不良习惯;能胜任保洁工作。有能力处置突发事件,会处理工作中的纠纷矛盾。③服务单位派遣的水电工需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受过正规的岗前专业培训,具有水电工相关证书,恪尽职守,善于发现各类问题,具备处理突发事件能力,且能够熟练操作和维护相关水电设施器材,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吃苦耐劳的精神。④服务单位派遣的相关人员须经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相关管理部门同意后,方可上岗;同时服务单位应填写“保洁水电人员登记表”,制定花名册,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报省收费中心相关管理部门备案,如有人员变动应及时登记备案。⑤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认为服务单位派出的人员不称职,服务单位应在接到书面或电话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调整。⑥服务人员应聘、录用、离职等管理档案规范,手续齐全。
2.人员在岗值班要求。①服从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的管理,听从指挥,遵守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②人员服装、耗材由服务单位按照标准配置。服装应包含:春夏秋冬工服、鞋等,水电人员的专用服装;耗材应包含:油推,笤帚,抹布,拖把,垃圾袋,玻璃器,洗手液等。③保洁人员当月值班表应在上月月末提前2个工作日报送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相关管理部门。④服务人员工作时着统一制服,佩戴统一标识。⑤文明上岗,热情服务。上岗人员仪表整洁卫生,工作规范标准。⑥水电保障人员应保障全年24小时有人值班。⑦值班场所做到整洁、卫生、有序,上岗人员做到“七不准”:不准迟到、早退;不准擅自离开岗位;不准打瞌睡;不准与无关人员闲聊;不准喝酒;不准干私活会客;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等。
3.工作衔接要求。①服务单位须与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保持密切的工作联系,每月至少一次了解中心对保洁、水电服务的意见建议。②服务单位应在签订合同后,于10个工作日内,依据物业管理相关法规对服务范围内的水电卫生状况进行查验并与前期单位协商交接。服务期满后,下一任服务单位进场并办理完交接手续方可撤离,并由中心支付最后费用。
4.食宿保障。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负责提供值班休息房间、在职人员可以在中心职工餐厅就餐,但需按330元/月•人标准缴纳餐费。
5.保密要求。服务单位在履行服务中所得到的所有信息均需应以保密。该保密责任在服务到期及终止后依然有效。
6.其他要求。①服务单位不得利用服务区域内的房屋、水电、车位等资源从事经营活动,不能改变其使用性质。②如果发生因服务单位工作失职造成失窃事件、消防事故或其他财产损失和人身伤害,均由服务单位承担相关经济和法律责任。③保洁、水电人员在工作过程中造成自身伤害或第三方侵权、侵害的,由服务单位处理,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不负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保洁、水电人员在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内造成的伤亡事故(含第三者责任),由服务单位负责,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不负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④保洁、水电人员发生劳动争议等问题均由服务单位负责处理,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不负任何直接或间接责任。
(五)岗位设置及人员数量
本项目不少于 10人,其中专职物业经理1人。
1.物业经理(专职)1人:全面负责整个物业队伍的管理和勤务安排,及时检查发现和解决各类问题,解决其它岗位上报的有关事项,落实中心的工作要求。负责中心会议室管理和会务服务、接待工作,协助中心有关部门管理停车系统,重大情况须及时报告。中心涉及物业管理需完成的其它工作。
2.办公楼保洁5人:负责一层,三层,四层,五层,六层中心区域公共卫生,包括楼道、卫生间、门窗、玻璃、垃圾桶等公共卫生,时刻保持干净卫生。
3.地下车库保洁1人:负责服务中心地下车库主干道的公共卫生,地下车库地面无泥沙、无污物。
4.外围保洁1人:负责服务中心外围公共道路及绿化带,公共道路做到干净无泥沙,无污物,绿化带无杂草、垃圾。
5.水电工2人:负责每天对配电房、机房、直燃机房、餐厅、卫生间定期巡查,便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院内用电用水正常运行。
(六)违约责任
因服务单位原因,服务期内造成实际影响的,按以下条款处理:
1.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对服务单位提出的卫生问题,不安全隐患、漏洞和合理化建议,服务单位应及时加以整改和完善,以防安全事故发生;自意见建议提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未完成整改的,扣除服务费5000元;30个工作日内还未完成整改的,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单方有权终止合同,服务单位需按合同总价20%予以赔偿。
2.中心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物业人员在位率和实际服务人数量,若服务单位人数达不到规定数,按每人每天500元在服务费中扣除;连续三天未完成人员补齐的,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单方有权终止合同,服务单位需按合同总价20%予以赔偿。
3.服务单位不主动提供应备案资料的,扣除服务费2000元;书面或口头通知后,3个工作日还未提供的,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单方有权终止合同,服务单位需按合同总价20%予以赔偿。
4.服务单位利用服务区域内的房屋、水电、车位等资源从事经营活动的,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单方有权终止合同,服务单位需按合同总价20%予以赔偿。
五、报价及付款
(一)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为服务期间服务总费用不变,中心无须另向服务单位支付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
1.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上按要求标明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总计,任何有选择的报价不予接受。
2.询价报价是完成采购项目内容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的包装、运输、装卸、安装、保险、验收、税金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与责任、政策性文件规定的各项应有的一切费用及其它相关的费用。
3.凡因供应商对询价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各供应商自负。
4.报价语言:汉语语言文字。
5.询价期间各供应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6.本项目为一个整包。
7.询价响应文件一式三份(一个正本、二个副本) ,单独进行标识、装订,并采用密封袋递交,要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询价文件每页须盖公章并加盖骑缝章;如是授权代表签字,请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8.询价响应文件的维保内容必须按照行业相关标准执行,设备故障、损毁时更换零部件须与原设备配套或优于原设备需求。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修改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9.密封袋应加盖单位盖公章,在封面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编号、报价人名称和于“2022年 8 月 23 日9:00时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二)合同付款
1.合同签订后,按月支付服务费,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服务费;服务期满后,下一任服务单位进场并办理完交接手续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最后一个月服务费。
2.服务单位须向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出具合法有效的完税发票,中心进行支付结算。
3.结算方式:银行转帐。
六、询价响应文件的提交:
1、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 8月23日上午9:00,截止时间后,统一进行拆封。
2、询价时间:2022年8 月23日9:30开始至询价结束。
3、询价地点: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407会议室。
4、超过询价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提交的文件不予接受。
七、资格审查
询价开始后,采购人组建的询价小组(询价小组由收费中心3人组成评判小组:办公室1人,财务科1人,电子公司1人),监审科1人负责监标,对报价人提供的下列资料进行审验,审验合格者接受报价,否则拒绝其报价。
1.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有效的企业资质证明文件;
3.投标人提供近3年内的保洁、水电项目业绩证明,合同复印件不少于1个项目,复印件能清晰的表明合同双方名称、项目内容和签署日期。
八、成交原则
采购人将依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成立询价小组,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文件进行评审。
1.由询价小组确认报价人提供的资质证明、质量和服务等均符合采购要求后,按最低评标价法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技术指标等符合要求,报价等要求相同的情况,按照政府采购法74号令第五十条第一项规定,即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对供应商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该项报价一经询价小组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3.报价人提交的询价相应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采购人将询价小组确认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并现场通报所有报价人询价结果,未中标供应商无质疑后,方可通知中标人为供应商。
九、其他说明事项:
无
采购项目联系人:张淑咪
联系方式(电话):029-86531086
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
2022年8 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