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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厅、陕西省公安厅联合开展集中打击“黑车”等非法运营专项治理活动

来源: 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0-09-30 18:56:20 点击量: 9523

陕西省交通厅、公安厅联合召开全省集中打击“黑车”等非法运营专项治理活动视频会议

省交通厅李永民副厅长

省公安厅许强副厅长

2009年2月20日,陕西省交通厅、公安厅联合召开全省集中打击“黑车”等非法运营专项治理活动视频会议,决定从2月20日至5月20日联合开展为期3个月的集中打击“黑车”等非法运营专项治理活动。旨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促进出租车行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和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开展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经营专项治理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陕西实际,维护道路运输市场正规秩序,强化市场监管力度,切实保护出租汽车、班线客运汽车经营者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省交通厅李永民副厅长、省公安厅许强副厅长、省建设厅城建处王宏宇调研员、省交通厅运管局吕东昌局长、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高秦西副局长、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李昌副局长等出席会议。
会上,省公安厅治安局高秦西副局长宣布了陕西省交通厅、陕西省公安厅关于成立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班线客运经营专项治理活动领导小组组成成员,吕东昌局长介绍了《陕西省交通厅、陕西省公安厅关于打击“黑车”等非法从事出租汽车、班线客运经营专项治理活动实施方案》,许强副厅长针对此次专项治理活动提出四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整治活动顺利开展;二是突出重点,加强整治,确保活动取得突出成效;三是加强宣传,依法整治;四是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最后李永民副厅长就如何认真开展此项治理活动提出四点意见: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二是突出工作重点,注重治理成效,加强对出租汽车等城市客运车辆的治理,加强重点区域的监管,加强对重点环节的打击力度,重点加强对严重违法行为的处罚;三是强化组织协调,形成各方联动;四是依法打击治理,文明规范执法,做到责任执法,铁面执法,阳光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安全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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