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内容

西安绕城分公司修订现行财务档案管理办法

来源: 西安绕城分公司 发布时间: 2018-05-25 19:37:32 点击量: 31486

为进一步加强西安绕城分公司财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财务档案保管和使用更加科学、有效、安全,计划财务科根据国家最新《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并结合分公司实际工作,对目前现行的财务档案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本次财务档案管理办法的修改,主要涉及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对财务档案管理期限表做出了修改。以前的财务档案保管期限分为三年、五年、十年、十五年、二十五年五种。现根据国家统一规定修改为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一般分为10年和30年。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二,细化了财务档案的销毁程序。随着分公司运营时间增长,财务档案数量越来越庞大。这对财务档案的存放和管理都加大了难度。细化财务档案的销毁程序,依据财务档案管理期限表上档案的保管时间,对现有的财务档案进行更加科学、有效、安全的管理。

第三,增加了利用计算机、网络通信等信息技术手段方法管理财务档案的管理办法。随着计算机、网络的不断发展,电子财务档案增多,分公司也根据集团要求将财务软件更换成了集团统一的网络版软件。为满足现在财务档案多种保管形式,添加了利用计算、网络通信等信息手段的管理办法。

财务档案反应和记录一个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资料,制定科学合理的财务档案管理办法是十分有必要的。通过此次财务档案管理办法的修改,规范了分公司财务档案的存放管理和使用,为日后的财务档案管理工作提供了更好的依据。

分享到:
Copyright © 2019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版权所有 陕ICP备:05009021号 网站标识码:6100000013

地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编:710075

建议您使用IE9以上版本或其它支持Html5的浏览器进行浏览

值班室电话:029-88869099 传真:029-88869011 电子邮件:jtt@shaanxi.gov.cn

关闭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