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莲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支持的建议》(第34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及中省有关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重要会议精神,省交通运输厅结合我省交通脱贫攻坚工作实际,制定了《深度贫困地区交通脱贫攻坚实施方案》,计划通过三年时间,全面改善深度贫困地区道路通行条件。到2018年,实现深度贫困村通沥青(水泥)路;到2019年具备条件的深度贫困村通班(客)车、通邮;到2020年,具备条件集中居住的30户以上自然村组实现道路硬化,基本消除农村公路“油返砂”现象,具备条件的4A级旅游景区通二级以上公路,11个深度贫困县实现县县通高速公路。
按照“一次规划、分步实施”的总体思路,综合考虑项目实施条件、受益人口及市县建设积极性等因素,确定了全省深度贫困地区交通脱贫攻坚的建设规模是:实现11个深度贫困县全通高速公路工程97公里,新改建和完善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公路19000公里,具备条件的4A级旅游景区通二级以上公路29公里。
从2018年开始,省交通运输厅将根据全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三年滚动计划及全省脱贫攻坚年度目标任务,优先安排深度贫困地区农村公路建设计划。对符合中央支持政策的项目,省交通运输厅将继续积极争取中央车购税支持。对2018年实施的符合条件的深度贫困县建制村通畅工程提高省级补助标准,取消县级配套。对通村通组、“油返砂”整治、景区连通等工程,按照省级统贷、县级承贷、省级贴息、县级还本的模式,加大深度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交通脱贫工作进程。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