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文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鄠邑区等西安副中心城市连接高速纳入西安绕城高速年费包缴范围的建议》(第67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西安绕城高速公路年费包缴政策出台的背景和目的。西安绕城高速公路是国家高速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陕西省高速公路网乃至西北地区高速公路的转换枢纽,连接着国家高速公路网的包茂高速西铜、西康段,京昆高速西阎、西汉段,连霍高速西潼、西宝段,福银高速西长、西蓝段,沪陕高速西商段及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专用高速公路等多条高速公路,全长80.35公里,双向六车道,设计行车速度120公里/小时,由陕西交通集团运营管理。
2012年、2013年,为适当分担西安城区部分交通压力和支持航空产业发展,应西安市政府的要求,报经省政府批准后,我省相继实施了西安绕城、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专用高速、西阎高速车辆通行费年费包缴政策试点。西安绕城高速年费包缴政策实施以来,大量吸引了西安市车辆通行绕城高速,对缓解西安市区交通拥堵起到了一定作用。但随着几年来包缴用户及车流量的快速增长,目前,绕城高速全线收费站日均出、入口车流量达到56.84万车次,绕城高速北段加权交通量已达9.82万辆小客车/日,绕城高速南段加权交通量已达8.93万辆小客车/日,超出当初设计8万辆小客车/日的交通量,道路通行能力已严重饱和,道路拥堵现象时有发生,而且拥堵时间不断延长,过往司乘人员对此意见越来越多,安全保畅压力越来越大。
二、基于以下原因,西临高速至兵马俑段、西汉高速至鄠邑段,不宜纳入西安绕城高速年费包缴范围:
1、根据国家和我省收费公路管理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按车次收取,不允许包缴。西安绕城高速公路通行费包缴,在实质上,属于通行费减免。2015年,国家审计署在进行省委书记、省长经济责任审计时,认定我省扩大通行费减免范围属于违规行为,因此在2016年,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联合印发了《关于清理规范公路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通知》(陕办字〔2016〕18号),要求严格执行《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各级各部门均不得在法规之外出台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
2、我省高速公路网已覆盖所有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和98个县,如果各市县都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要求减免或包缴通行费(事实上已有个别市政府曾提出过这样的要求),那全省的高速公路收费将无法进行。负责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省高速公路集团公司和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目前背负着3000多亿的债务。由于我省各级政府的财力都较弱,这些债务的还本付息均依靠通行费收入。目前,两个集团的通行费收入,在扣除必要的收费、管理、养护费用后,支付债务利息都有困难,债务本金只能采用“借新债还旧债”的方式维持。如果进一步扩大减免范围,两个集团连利息都不能按时支付时,债务危机变为现实,那将对全省高速公路建设产生灾难性影响。
三、大西安建设,是否需要将西安地区的高速公路纳入市政道路,需要做深入研究。
首先,大西安、国家化大都市建设,需要有完善的道路作为支撑,而西安绕城高速公路和其他相关的高速公路,只要它们继续存在,就发挥着这样的支撑作用,与它们被称为“公路”还是“市政道路”无关。例如,西安绕城高速公路虽然由省交通集团管理,但事实上也在发挥着城市快速干道的作用。每天上下班时段的拥堵就是证明。其实,二者的区别主要在是否收费。收费能否取消,主要取决于政府的财力,除了要考虑清偿建设债务外,还要考虑平时的养护管理经费。
其次,西安绕城高速公路及包茂高速、京昆高速、连霍高速、福银高速等,均属于国家高速公路网的组成部分,在研究、确定其管理体制、机制时,必须把保证国家高速公路网的畅通作为重要的前提。若需调整,需报国务院批准。
第三,目前我省高速公路网实行的是全省联网收费,西安绕城高速公路与多条高速公路相连。如果西安绕城高速公路取消收费,那就需要在西安外环高速公路边,为与之相连的高速公路建设十多个主线收费站,相关的联网收费通信监控网络重新布设,这需要不小的投资。
总言之,这既是一个理论问题,也是一个现实问题,需深入研究,谨慎决策。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