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水利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科学设置高速公路隧道灯光的建议》(第34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省隧道灯光设置均严格按照《公路隧道设计规范》(第二册 交通工程与附属设施 JTG D70/2-2014)、公路隧道照明设计细则(JTG T D70 2-01-2014)和2014年以前执行的《公路索道通风照明设计规范》(JTJ 026.1-1999)进行设计。设计包括入口段照明、过渡段照明、中间段照明、出口段照明、紧急停车带和横通道照明、应急照明和洞外引道照明、照明控制。
1、由于隧道照明设计根据交通量变化、洞外亮度变化、季节更替等多种工况制订了调光运营管理方案。因此,隧道照明的每个段的灯具数量、灯具间隔距离、灯光亮度在不同的情况下不同。
2、由于隧道内部与外部道路不同,隧道照明设计中必须考虑某些特殊的视觉现象:一是在白天,驾驶员进入隧道时会遇到“黑洞”、“黑框”、“适应的滞后 ”等现象。二是在隧道中间段,由于汽车排出的废气集聚,形成烟雾,汽车前照灯的光会被这些烟雾吸收和散射,形成光幕和降低前方障碍物与其背景(路面、墙面)之间的亮度对比度,影响障碍物的能见度,给视觉功能带来不利影响。三是隧道出口处会出现一个很亮的出口,对驾驶员会产生强烈的眩光,从而看不清路况,容易发生车祸。所以隧道设计和运营开灯模式,已考虑了这些现象,为让驾驶员的眼睛来逐步适应,不同区域、不同天气、不同的地域隧道的亮度会不同,随同变化。
3、在设计隧道照明系统时,要求分成跳跃式控制,控制方式(手动控制、自动控制)要求灵活,且要充分考虑到避电高峰和某个时间段的车辆稀少等因素,可按平时、节日、上半夜、下半夜等时段分开控制,运营控制方案中已考虑了春、夏、秋、冬及晴天、阴天、夜间等因素。
4、针对您提出的灯光亮度设置不科学以及夜间和白天灯光变化设置不合理问题,我们将责成运营管理单位认真核查,综合各种因素,完善照明设施运营管理方案,研究制定照明灯光亮度标准,加强检查和维护。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4月26日
关于科学设置高速公路隧道灯光的建议
高速公路已成为人民群众出行的首要选择。它宽阔平整的路面、快捷高效的通行为人们出行带来了极大的方便,也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高速公路因车速快,若出现事故往往是车毁人亡的重大恶性事故。从目前高速公路发生的交通事故情况来看,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由于驾驶人员违规操作、疲劳驾驶等原因导致的交通事故,二是高速公路设计或管理不当引发的交通事故。要降低高速公路的事故率,除了驾驶人员要规范、安全驾驶外,还应加强对高速公路设施的规范管理,尤其是隧道内灯光的管理。从目前了解的实际情况来看,高速公路隧道中灯光的设置不够科学严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灯光亮度设置不科学。有的隧道灯光非常亮、有的隧道灯光非常暗、有的隧道里边的灯全部打开,有的隔2个、有的隔3个或隔5个打开一个,导致同一条高速公路上的隧道亮度差别很大,为安全出行带来了极大的隐患。二是夜间和白天灯光变化设置不合理。夜间高速公路隧道灯光齐开,灯火通明;白天隧道内间隔开灯,光线较暗,这种设置造成隧道内外光线差距过大,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鉴于上述现状,提出如下建议:
1. 综合时间(夜间与白天、早晚与中午等)、天气(晴天、阴天、雨雪天)、季节(春、夏、秋、冬)变化科学合理制定高速公路隧道内照明灯光亮度标准,根据时间的变化及时调整高速公路隧道内灯光的亮度,为车辆安全通行提供必要的保障。
2.加强高速公路隧道内照明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保证设施设备正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