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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天高速陕西境白河(鄂陕界)至安康公路及包茂高速陕西境黄陵至铜川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 厅建设处 发布时间: 2019-07-23 00:58:03 点击量: 1474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十天高速陕西境白河(鄂陕界)至安康公路及包茂高速陕西境黄陵至铜川公路已由发改委以《关于陕西省白河(鄂陕界)至安康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09]2560号)和《关于陕西省黄陵至铜川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2]133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关于十天线白河(鄂陕界)至安康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陕交函[2011]31号)、《关于黄陵至铜川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陕交函[2013]64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交通安全设施提升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的十天高速陕西境白河(鄂陕界)至安康公路路线起于鄂陕界鹰咀岩隧道东口(湖北境),止于安康市汉滨区建民镇,与安康至汉中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全长约129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现已建成通车。

包茂高速陕西境黄陵至铜川公路路线起于黄陵县界庄,与黄陵至延安高速公路相接,止于铜川新区上任家庄,与西安至铜川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全长约93.335公里,全线采用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其中界庄至上任家段采用双向六车道,黄陵联络线新建段和利用铜黄一级公路段采用双向四车道,现已建成通车。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十天线安康东、铜黄项目全线交安设施提升工程施工,共设2个标段,划分为1个组别进行招标。计划2019年8月进场,计划工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实际开工时间、工期以发包人通知为准。具体标段划分和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组别

施工

标段

桩号或位置

主要工程内容

A组

TH-TS01

K62+800~K156+419.202、

黄陵联络线、半截沟联络线

拆除路侧护栏约392延米;新建路侧护栏约36989延米;下钢板摩擦梁约299处;护栏端头改造约200处;标线8656㎡。

AD-TS01

K111+800~K126+766.498,扣除断链14.172km

拆除钢板护栏3885延米,拆除柱式轮廓标155块;新建钢板护栏26268延米,护栏过渡段5432延米,护栏上游端头63处,SB开口护栏423延米,轮廓标1342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下述各项资格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要求

组别

资 质 要 求

A组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1.2业绩要求

组别

业 绩 要 求

A组

2014年(含)以来,独立完成过不少于2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合同段,且完成过的高速公路钢板护栏工程累计长度不少于4万延米。

3.1.3投标人须满足的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示。

3.1.4 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p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按组别进行投标,最终只允许获得1个标段的中标资格。具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同时对同一组别投标,但其中最多只能有2名投标人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若具有上述关联关系且满足通过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要求的投标人数量大于2名,则按其填报的符合评审要求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合同段业绩的累计合同金额由高到低进行排序,选择排序前2名的投标人最终通过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同一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获得施工及施工监理标段的中标资格(具有监理与被监理关系)。如若出现,将优先保留其施工标段的中标资格,取消其施工监理标段的中标资格。

与十天线安康东项目和包茂线铜黄总监办、中心试验室已中标单位:陕西高速公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陕西高速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有限公司具有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保证金:每个投标人人民币30万元(现金或银行保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7月23日至2019年7月29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上午8: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西安市雁塔区电子西街与电子四路十字西北角西京酒店(详见酒店公告),持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③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④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⑤单位介绍信一套(加盖投标人单位章)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均为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以及不召开招标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13日上午11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9时至上午11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陕西省西安环城东路南段9号陕西高速神州酒店(详见酒店公告)。

5.3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投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递交叁拾万元的投标保证金(现金或银行保函)。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陕西采购与招标公共服务平台(www.sntba.com)、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comewang.com/)和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示

招标人将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在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网站()上,对招标文件关键内容进行公示。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

地 址:西安市太白南路9号

邮政编码:710065

联系人:何先生 田先生

电 话:029-83692396

传 真:029-83692396

邮 箱:63670143@qq.com



二〇一九年七月

注:(1)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2)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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