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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高速公路银百线安康至岚皋(陕渝界) 高速公路安康至岚皋段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 厅建设处 发布时间: 2020-01-08 23:09:12 点击量: 29447

1.招标条件

国家高速公路银百线安康至岚皋(陕渝界)高速公路(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陕西省发改委《关于安康至岚皋(陕渝界)高速公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陕发改基础[2018]325号)文件批准建设,安康至岚皋施工图设计由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安康至岚皋(陕渝界)高速公路安康至岚皋段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陕交函[2018]688号)文件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为本项目业主和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安康至岚皋段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路线起于安康市汉滨区月河河口北岸,与十(堰)天(水)高速公路衔接,止于陕渝界大巴山隧道内的两省交界处,与在建的重庆市开县至城口高速公路相接,路线全长88.583公里。全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安康至岚皋段(K0+000K48+400)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岚皋至陕渝界段(K48+400K89+559)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5.5米。其它技术指标按照部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执行。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安康至岚皋段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服务AL-LJC01标段。计划20202月进场,计划服务期10个月,标段实际进场日期均以发包人通知为准,主要工程内容、工期等详见下表:

检测标段

起讫

桩号

路线

里程

(公里)

主要服务内容

计划

服务期(月)

AL-LJC01

K0+000K48+400

47.414

提供安康至岚皋段路基工程、路面工程、桥梁工程(不含桥梁荷载试验)、隧道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服务

1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下列各项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1资质要求

标段

资质要求

AL-LJC0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专业综合类甲级试验检测机构资质,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

3.1.2业绩要求

标段

AL-LJC01

2014()以来,完成过不少于2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土建工程的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质量检测服务合同,且其中至少包含1座隧道土建工程质量检测工作。

3.1.3投标人须满足的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示。

3.1.4交工验收质量检测服务AL-LJC01标段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信息系统中公布的最新从业单位资质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与本次招标检测标段相应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以及与上述单位具有关联关系(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单位,不得参加AL-LJC01标段的投标。

3.4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投标保证金:每个投标人人民币3万元。投标保证金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19日至2020115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上午8:3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西安市雁塔区电子西街与电子四路十字西北角西京酒店(详见酒店公告),持网上投标确认单(加盖投标人单位章)、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按标段购买招标文件。

根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合下发《关于全省交通建设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的通知》(陕交发[2019]101号)的相关要求,从2019910日起,依法必须招标的交通建设项目,原则上应在相应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申请入场交易。各投标人需先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诚信入库及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办理地点为陕西省体育场体教公寓B座北侧裙楼,为避免影响正常业务的开展,请各投标人尽快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见《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网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招标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21411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00分至11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0开标室。

5.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投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采购与招标公共服务平台、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

7.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示

招标人将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在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网站上,对招标文件关键内容进行公示。

8.联系方式

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

址:西安市太白南路9

邮政编码:710065

人:刘先生杜先生

话:029-87832635 0915-3358816

箱:sxgsalglc@163.com

20201

注: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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