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签发人:杨育生
陕交建议复函〔2020〕107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6号建议的答复函
陈红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棕溪汉江大桥工程推进的建议》(第10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棕溪汉江大桥工程位于旬阳县棕溪镇,北接316国道,跨越汉江蜀河电站库区,南接县道蜀构路,全长274米。该项目批准概算投资4558万元,工期二年。项目建成后,对于解决汉江南岸旬阳县棕溪镇近5万群众出行难题,完善旬阳县农村公路网结构,加快脱贫攻坚进程,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该项目2019年10月开工建设,建设单位为旬阳县交通运输局。安康市交通运输局于2018年6月下达建设计划及省级补助资金583万元,受疫情影响,2020年3月25日正式复工,截止目前,已完成征地拆迁及施工便道、拌合场建设,完成投资1200万元,完成形象进度约23%。由于该项目省级补助资金占总投资比重不足13%,缺口资金达3975万元。您提出建议由我厅协调省财政厅对棕溪汉江大桥工程进行研究,加大省级资金支持力度,进行专项补助,这也是我厅正在努力解决的重点问题。我们将积极协调省财政厅和交通运输部,通过多种渠道,力争最大限度的提高对该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确保项目按期建成。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