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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5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07-15 19:09:53 点击量: 2716


别:B

签发人:杨育生

陕交建议复函〔2020〕117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85号建议的答复函

韩水岐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全省公交站配置遮阳(雨)棚、休息座的建议》(第85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快速发展,技术装备水平不断提高,建设运营成效明显,为公众便捷出行提供了坚实基础性的保障。公交候车亭建设是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服务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级人民政府高质量发展公共交通的重要工作。各级人民政府作为城市客运的管理主体,受思想认识、财政收入、城市规划等因素的差异影响,对公交候车亭设施投入、服务功能定位不尽相同,使得各地公交候车亭遮阳棚和休息座配备上存在一定差异,目前确实有相当一部分候车亭没有配备遮雨棚、休息椅等设施。

依据“三定”方案,我厅在城市客运管理方面的职能为“指导城乡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省住建厅相关职能为“拟订全省城市建设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和行业标准;指导城市配套管网、市政道路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专项规划编制及建设;指导城市排水防涝、道路桥梁等市政公用设施的运营及安全管理。”

公交候车亭为城市道路的附属工程,属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为切实履行好行业管理的指导职能,多年来我厅注重密切与住建、发改、公安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行业统筹指导、协调服务和检查监督,共同督促推动市县政府履行城市客运管理主体责任、加大公交运力投放及设施投入,促进我省城市客运服务水平提升。

已开展工作

(一)落实“公交优先”战略,组织开展“公交都市”创建。

为推动国家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实施,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出行需求,我厅按照“政府主导、行业推动、市场运作”的原则,指导西安、咸阳、宝鸡市纳入交通运输部开展的全国“公交都市”示范城市,以建设“公交都市”示范城市为契机,推进城市“绿色出行”系统建设,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目前,西安市作为首批创建城市,已于2019年通过交通运输部验收。创建期间,指导西安市将“公交站台规范化改造”作为重点任务稳步推进,制定出台了《西安市公共交通规划》、《公交场站设施配建导则》、《公交港湾规划设计导则》等规范标准,改造港湾式站台214个,开通公交专用道384.6公里,建成区公共汽电车线路网密度由2.79公里/平方公里增至3.28公里/平方公里,公交日均客运量375人次,政府对公交企业的政策性补贴60.3亿元,使西安市广大市民逐步享受到“公交优先”带来“惠及民生”的发展成果。目前,咸阳、宝鸡市作为第三批创建城市,在学习借鉴西安市创建经验的基础上,正在有序推进各项创建任务。

(二)推动城乡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发展,组织开展“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试点建设。

为推动促进城乡公共交通服务均等化发展,近年来,我厅始终将加快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作为工作重点之一,加大支持、全力推进。自2015年开始,我们以试点培育为抓手,组织开展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试点县(区)创建,对试点县(区)涉及公交线路延伸、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的公交保养场、站牌及候车亭、以及调度信息系统建设给予一定资金补助。为引导鼓励各地提高公交站牌建设标准,完善候车亭的遮雨棚、长椅等服务群众候车的功能设施,我厅对于试点项目的公交停靠站牌及候车亭项目实行分类定额补助,双杠式停靠站牌按照3000—5000元/个的标准予以补助,而对雨棚式和港湾式候车亭大幅提高标准,按照15000—25000元/个的标准予以补助。截止2019年底,累计争取省级资金6000余万元,支持了鄠邑区、眉县,靖边县等22个县(区)试点建设,引领带动了全省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示范助推了全省城乡公交站牌及候车亭建设标准提高。

(三)引导“绿色出行”,积极推广新能源公交车应用。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节能减排、治污降霾、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的战略要求,近年来我厅按照国务院、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在全省城市公交领域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一是会同省财政厅和省工信厅,于2016年制定出台了《陕西省节能与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对各地2015年-2019年新能源公交车新增及更换比重提出明确的目标。二是按照中央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助资金申报要求,组织各地市每年按程序开展相关数据统计和资料申报,并会同省工信厅和财政部驻陕专员办事处开展实地核查,于每年5月底前向交通运输部和财政部报送上一年度的全省新能源公交车推广应用情况,最大程度争取中央补助资金。截止目前,已累计争取中央补助资金超2亿元,支持我省公交企业更新运营新能源车辆。三是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全省“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我的公交我的城”等活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公众参与,营造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舆论氛围,助推全省绿色出行水平提升。

、下一步努力的方向

近年来,尤其是“十三五”期间,我省城市公交线路的覆盖率和通达深度不断提升,城市公交出行分担率有了明显的提高,但公交候车亭改造提升的建设任务还很繁重,需要各级政府加大财政投入,加快规划建设,需要相关行业部门加强指导、合力推动。下一步,我厅将依据职责,围绕公交候车亭标准提升工作重点,努力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加强协作研究,强化行业统筹指导。根据各地市公共交通站点及线网布局规划,结合公交候车亭配备遮阳棚和休息座建设的实际情况,加大与住建、发改、公安等部门沟通协作,配合研究全省公交停靠站牌及候车亭相关建设标准,共同推动依据公交车周转量、日均乘车人次等指标分类指导的公交候车厅建设相关意见或标准出台,合力推动全省公交设施标准提高,服务水平提升,切实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加大汇报力度,争取顶层设计支持。结合实际工作,加大对交通运输部汇报力度,争取部委协调推动住建、发改部门从顶层设计强化统筹,制定规范公交站牌及候车亭建设的行业标准,便于各地执行落实。

(三)依托试点建设,推动公交候车亭改造提升。在咸阳市、宝鸡市的“公交都市”创建中,将改造提升候车亭作为建设任务之一予以督促。对岐山县、岚皋县、汉中市汉台区等第二批城乡客运一体化试点县(区)的候车亭建设落实相应的资金补助。鼓励推动各地改造提升现有公交候车厅设施功能,高标准建设新开线路候车亭,不断完善全省公交候车站点服务功能,便捷群众候车,把民生工程办好办实。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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