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C
签发人:杨育生
陕交提案复函〔2020〕6号
对省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第292号提案的答复函
彭姝萍委员:
您提出的《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研学实践)尽快制订交通运输票价优惠政策》(第29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研学旅行是中小学生通过学校组织开展研究性学习和旅行体验相结合的校外素质教育活动,出行方式就道路运输而言,是学校和有资质的道路运输经营者签订运输合同,运输合同主要以包车运输合同来实施。根据交通运输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道路运输价格改革的意见》(交运规〔2019〕17号)精神,非定线旅游客运、包车客运实行市场调节价。同时规范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实行明码标价,公示服务项目及价格,并保持价格的基本稳定。文件的基本原则坚持市场导向,充分发挥价格调节市场供求关系的杠杆作用,激发市场活力,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改革意见》中对残疾军人、残疾人民警察和残疾消防救援人员购车票有优待政策,对儿童享受免费乘车或者客票半价进行了具体规定。对于学生票优待政策《改革意见》中未涉及。对于您提出制定出台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优惠政策,我们会及时将您的意见逐级上报,争取在部、省顶层政策设计方面尽快明确研学旅行优惠政策,以便我们更好服务祖国的下一代。
我们会在工作中,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努力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出行需求。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