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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第727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 发布时间: 2020-05-08 23:30:08 点击量: 2275


类 别:B

签发人:杨育生

陕交提案复函〔2020〕17号

对省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第727号提案的答复函

牛晓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的建议》(第72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十三五”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县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交通运输系统以交通脱贫攻坚建设为重点,不断加大公路建设力度。为了确保交通脱贫攻坚任务顺利完成,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积极争取中央车购税和省财政支持,多渠道想方设法筹措资金,不断提高公路中、省建设补助标准。商洛地区被交通运输部列为集中连片特困扶贫地区以来,利用国家实施脱贫攻坚机遇,该地区各类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和补助标准也较以前有了提高。特别是商洛市山阳县、柞水县、商南县、丹凤县和镇安县被列为深度贫困县(全省11个),我厅高度重视我省深度贫困地区交通脱贫攻坚工作,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了陕西省深度贫困地区交通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在建设规模和补助标准上都给予了倾斜,如一般县乡公路、桥涵配套较其他地区每公里(延米)上浮20%左右,重要县乡公路每公里补助到160万元等。

按照省政府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快公路建设的决定》,国省干线公路改造以市为主、省市共建。按照《公路法》和《陕西公路条例》规定,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为县级人民政府,目前我省采取的是“以县为主,省市支持”的发展模式。由于我省经济相对欠发达,省上交通建养资金非常短缺,公路改造资金以交通运输部支持为主。目前,国家和省上均在编制“十四五”规划,我们将积极向交通运输部汇报,争取其在“十四五”进一步加大对我省的支持力度。同时,综合考虑国家相关投资政策、省上和市县筹资能力,进一步研究农村公路差异化补助标准等问题。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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