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C
签发人:杨育生
陕交提案复函〔2020〕27号
对省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第419号提案的答复函
张玉明委员:
您提出的《推进西咸一体化,为制造业减负》(第41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西安、咸阳牌照车辆免费通行西安绕城、机场高速不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减免通行费政策都是国家统一规定的,2019年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通知》(交公路发〔2019〕98号)中明确,“除《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外,今后各省(区、市)不得以任何形式制定出台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现阶段,西安绕城、机场高速免收西安、咸阳牌照车辆通行费不符合《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政策。
二、咸阳牌照车辆纳入西安绕城、机场高速年费包缴范围存在困难
(一)西安绕城高速公路年费包缴政策出台的背景和目的。高速公路收费的基本原则是按照实际行驶里程按次收费,西安绕城高速包缴是不规范的,这是一种特殊时期的特殊措施,其初衷是在确保西安绕城高速公路枢纽功能不受严重影响的前提下,适当为西安城区分担部分交通压力。
(二)西安绕城高速公路通行费包缴,已影响到国家高速公路网枢纽作用的发挥。西安绕城高速公路通行费包缴实施以来,对缓解西安市区交通拥堵起到了一定作用。但随着近几年来包缴用户及车流量的快速增长,目前,绕城高速全线收费站日均出、入口车流量达到39.2万车次,绕城高速北段加权交通量已达12.5万辆小客车/日,绕城高速南段加权交通量已达12.8万辆小客车/日,超出当初设计8万辆小客车/日的交通量,道路通行能力已严重饱和,上下班时段道路拥堵基本成为常态,已影响到绕城高速作为国家高速公路网转换枢纽作用的发挥,安全保畅压力也越来越大,过往司乘人员对此意见越来越多。如果再扩大包缴范围,将会进一步加剧拥堵。
(三)通行费包缴也加重了相关单位的负担。由于政府财力不足,我省实行“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政策建设高速公路,高速公路经营企业在为社会提供高速公路服务的同时,也背负着沉重的债务。收取的车辆通行费在扣除必要的收费、管理、养护费用后,支付债务利息都有困难,债务本金只能采用“借新债还旧债”的方式维持。加之今年全国新冠疫情防控通行费免费政策影响,目前对所有合法运输客货车辆实行免收通行费政策,企业债务雪上加霜。通行费包缴,最终的结果是减收通行费。如果进一步扩大减免范围实行通行费包缴,造成高速公路经营企业通行费损失,高速公路经营企业自身偿还贷款以及养管成本压力进一步加大,也不利于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健康发展。除以上实际情况外,通行费包缴政策在公平、公正方面也确有瑕疵。
目前,西安至咸阳路网较为完善,渭河正阳大桥通道、渭河横桥通道、渭河上村大桥通道、世纪大道、渭河河堤北路、渭河河堤南路等均连通西咸,路况较好,通行便捷,为广大车主提供了更多的出行选择。同时西安外环高速公路(南段)也正在抓紧建设,建成后将进一步促进西咸一体化进程。
我们将继续关注您的建议。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