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B
签发人:夏晓中
陕交提案复函〔2020〕43号
对省十二届政协三次会议第756号提案的答复函
高海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乡村基础设施的建议》(第75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全面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当好脱贫攻坚先行官
“十三五”以来,省交通运输厅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以 “四好农村路”建设为目标,以交通脱贫攻坚建设任务为重点,充分发挥脱贫攻坚交通先行作用,全面加快农村公路建设,先后实施县乡公路改建、建制村通畅、通村公路完善、安全生命防护、桥涵配套及危桥改造等“六大”工程,不断提高农村公路服务品质。2016至2019年,全省新改建重要县乡路1700公里、一般县乡路4800公里、通村公路11700公里,实施通村公路完善工程19800公里、安全生命防护工程36800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危桥改造和桥涵配套工程35600延米,提前两年完成交通脱贫攻坚保底任务,实现具备条件建制村100%通沥青(水泥)路。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交通建设项目要尽量做到向进村入户倾斜”的指示要求,省交通运输厅于2017年底制定了《陕西省农村“通村通组”公里建设暨通村公路“油返砂”整治三年大决战实施方案》,计划利用三年时间,新建5.6万公里水泥路,解决2.6万个30户以上具备条件的自然村组对外通畅问题,对6343个建制村1.4万公里通村公路“油返砂”路段进行整治。后期由于中央金融政策趋紧,经省政府研究决定,在“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的原则下,2018-2019年共实施深度贫困村集中居住30户以上自然村通组路4645.1公里和通村公路“油返砂”路段整治16850公里,我省深度贫困地区农村交通出行条件得到极大的改善。
二、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巩固交通脱贫攻坚建设成果
建设是发展,养护管理是可持续发展。针对目前部分市、县重建轻养思想严重,已建成的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确实,存在养护投入不足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对市县交通部门的督促力度,切实加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巩固好脱贫攻坚建设成果。一是深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出台我省《深化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夯实县级人民政府主体责任,加大“两个纳入”考核力度,健全和完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机制。二是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建立和完善村道议事机制,夯实县、乡、村三级农村公路管理养护责任。三是督促市县将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足额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开展农村公路日常养护经费专项检查。四是切实解决建制村道路“通返不通”问题。深入开展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回头望”,工作,及时发现并解决因高速公路等重点项目建设影响和水毁造成的“通返不通”、“畅返不畅”问题,进一步巩固交通脱贫攻坚成果,助力全省脱贫攻坚工作圆满收官。
三、夯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加大农村基础设施管护力度
根据《公路法》及《陕西省公路条例》等有关规定,农村公路的责任主体是县级人民政府,采取的是“以县为主、省市支持”的发展模式。2019年,为全面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补齐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短板,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全面改革创新农村基础设施(含农村公路)管护机制,构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符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养管体系,全面提升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水平,助力乡村振兴和美丽乡村建设。目前,我省正在研究制定相应工作的《实施方案》,我厅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建立明晰的管护责任制度,夯实各级政府主导责任,压实各级行业部门监管责任,逐步健全高效的分类管护机制,充分调动和发挥村级组织作用,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管护,逐步建立完善的多元化的管护和资金保障机制,切实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服务乡村振兴战略。
我们相信在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我省公路交通工作将更加全面科学合理,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同时,欢迎您继续向我省公路交通事业的发展提出更好的建议和意见。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