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C
签发人:夏晓中
陕交提案复函〔2021〕11号
对省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第278号提案的答复函
朱智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略阳至康县高速公路纳入规划并加快建设的建议》(第278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略阳县地处陕西西南部,陕甘川交界地带,2011年十天高速汉中至略阳段建成通车,极大地促进了略阳县域经济发展。关于您提出将略阳至康县高速公路纳入规划并加快建设的建议,我厅进行了认真分析,考虑到:一是该高速公路走廊带内并行有345国道,345国道现状交通量较小,现有道路完全满足交通需求;二是高速公路连接的横现河、金家河和郭镇人口数量较少,且没有较大的经济节点,项目建成后经济效益较差。我们建议应深入研究该项目建设时机和必要性。鉴于汉中市和略阳县建设该项目的积极性较高,且该项目具有路网连通功能,我们在综合立交交通网规划编制过程中,重点考虑该项目纳入规划的必要性,为项目未来实施做好规划保障。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