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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第71号提案的答复函

来源: 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07-01 23:56:54 点击量: 1467


别:C

签发人:夏晓中

陕交提案复函2021〕21号

对省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第71号提案的答复函

九三学社陕西省委员会:

贵单位提出的《关于关爱我省公交驾驶员维护社会稳定的建议》(第7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主要工作措施

近年来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向城市不断聚集,给城市公交运营带来了考验。公交驾驶员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艰苦、作息时间不规律等现象普遍存在。为了关爱我省驾驶员,促进社会稳定,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一)多措并举,减轻驾驶员工作负担。一是合理排班,减轻驾驶员工作负担。在制定线路运营计划时,确保每一趟驾驶员均有一定的休息时间。其中,起点站规定站停休息时间为:高峰时段为3-5分钟,平峰时段为线路运行时间的15%,吃饭时间为15-20分钟;终点站站停时间一般为4-5分钟。二是推广建设职工小家,在各公交站点建设“温馨家庭式”的职工小家模式,有彩电、空调、冰柜、座椅、煤气灶、微波炉、电动按摩椅、音响等,有图书架(柜)、文体活动用品,驾驶员可利用站休时间进行一些简单易行的文体活动,满足驾驶员的需求。三是企业工会积极发挥作用,运用企业文化陶冶职工情操,活跃职工生活。坚持文体活动下站房,把职工文体活动的根基深深扎根在站房和保修厂,让一线驾驶员能够亲自参与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除定期举办广播操、下棋、跳绳、企业安全文化等趣味活动外,也定期组织开展篮球、健步走、趣味运动会等健身竞技活动。四是逢春节为职工发放米、面、油等福利品。夏季高温期间,为职工发放绿茶、菊花茶、花露水、复方薄荷脑鼻用吸附剂、风油精、白砂糖、酸梅粉、绿豆等降温品。五是认真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为职工解决生活难题。做到主动帮扶、精准帮扶,为困难员工家庭雪中送炭,让职工切身体会到工会组织的温暖。西安市公交总公司还将两名特困职工纳入中华全国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系统。同时,西安市公交总公司还为职工办理职工互助医疗保险及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险。

(二)组织企业开展驾驶员心理辅导咨询活动。围绕公交车驾驶员的生理、心理、情绪和行为等方面进行心理疏导,邀请心理咨询专家为驾驶员开展心理辅导咨询活动,让员工正确认识情绪及如何舒缓、调节自己情绪,帮助解决员工及其家庭成员的各种心理和行为问题,教会如何保持良好心态、正确处理工作及生活中的人际关系,坚决杜绝驾驶员带着情绪开车,杜绝驾驶员身体存在影响行车安全的隐疾。

(三)定期进行健康体检。企业每年对驾驶员至少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深入关注并关爱驾驶员身心健康。通过体检,帮助驾驶员全面了解自身健康状况,切实消除自身的不安全因素,调动驾驶员工作积极性,增加凝聚力,构建和谐公交。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驾驶员职业健康档案,完善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体系。

二、下一步努力方向

关爱驾驶员、维护社会稳定,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在部、省的统一领导下,密切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关爱公交驾驶员,维护社会稳定。

(一)提高驾驶员福利待遇,增加职工收入。加强与人社、住建等部门沟通协作,强化行业统筹指导。联合出台政策调节养老金缴费比例,运用经济手段形成市场调节退休年龄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在工资分配和增资政策的制定中,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工资政策注重向一线岗位倾斜;在职工福利待遇方面,实现“五险一金”全覆盖的政策。学习借鉴国内其他城市先进经验,将公交职工收入水平纳入重要决策位置,逐步形成公交驾驶员收入增长机制,逐年提升公驾驶员收入水平。

(二)做好“四项工作”,强化安全管理。一是强化意识,广泛开展安全行车培训工作。采取入职培训、转岗培训、复岗培训相结合的方式,确保驾驶员顺利适应车辆、线路等的实际工作需求。督导基层各单位利用营运生产淡季,定期开展驾驶员轮训工作,内容包括驾驶员应知应会、安全驾驶、服务规范、新车型知识等各方面的培训。积极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以工代训、新型学徒制培训等。二是注重治理,扎实开展道路行车安全专项整顿活动。组织专人定期对公交驾驶员营运过程中的监控视频进行回放,及时发现驾驶员的违章行为,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对违章驾驶员进行处理。三是加强演练,提高事故救援及应急处置能力,以应对处置乘客干扰行车为重点,开展心理和行为干预培训演练,规范驾驶员安全驾驶行为,切实提高驾驶员安全应对处置突发情况的技能素质。四是文明礼让,积极开展文明交通提升行动。

(三)开展重点岗位人员心理健康服务。把公共交通行业岗位从业人员心理教育融入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为员工提供健康宣传、心理评估、教育培训、咨询辅导等服务,传授情绪管理、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和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为员工主动寻求心理健康服务创造条件。对处于特定时期、特定岗位、经历特殊突发事件的员工,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援助。建立心理问题筛查和预警机制,对筛查中发现苗头性问题的驾驶员,及时采取调班、调休、谈话谈心等方式加强疏导,严禁心理不健康、身体不适应的驾驶员上岗从事营运。

感谢贵单位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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