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C
签发人:夏晓中
陕交提案复函〔2021〕26号
对省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第411号提案的答复函
何存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G3024宝鸡过境线调整为宝鸡北绕城高速公路的建议》(第41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宝鸡是关中平原城市群副中心城市,也是关天经济区副中心城市,规划宝鸡北绕城高速公路是宝鸡市“东扩、北上”城市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能够有效连接连霍、菏宝和银昆高速,构建宝鸡外围高速公路环线,对于促进宝鸡市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您所提将现有G3024宝鸡过境高速公路向北调整到宝鸡北绕城高速规划线位的建议,2021年1月,我厅专门以陕交函〔2021〕61号文,报请交通运输部同意调整G3024连霍高速宝鸡过境段路线方案,但交通运输部表示调整难度较大。G30连霍高速实施改扩建时,考虑到原有线位距离宝鸡市太近,不利于宝鸡城市发展,经充分论证连霍高速宝鸡过境段在原有高速以南另辟新线建设,原有高速更名为G3024,目前G30通行能力强服务水平高。按照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共同下发的《关于印发2020年全省公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计划的通知》(陕发改基础〔2020〕1066号)要求,宝鸡市北过境高速公路已列入2020年前期工作项目,宝鸡市交通局已开始启动宝鸡北过境高速公路前期工作。根据省政府“在省级高速公路建设上,实行以市为主的建设模式,省级相关部门加大技术支持力度,合力推动省级高速公路建设”的要求,地方提出的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责任主体为地方政府。考虑到该项目工程规模较大,项目投资较高,且受国家防范金融风险要求的影响,政府举债建设项目难度越来越大,为降低政府债务风险,建议宝鸡市政府采用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该项目,我们将积极做好行业技术指导工作,协助推动项目尽早实施。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