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C
签发人:夏晓中
陕交提案复函〔2021〕30号
对省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第386号提案的答复函
蒋彬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公共交通工具驾驶员心理评估机制的建议》(第38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特别是公共交通和“两客一危”领域从业人员的心理健康状况,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行业生产安全。近年来,我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结合各自实际情况,依据交通运输部《城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5号)、《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宣部、中央综治办、民政部等22部门关于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的指导意见》(国卫疾控发〔2016〕77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贵州安顺公交车坠入水库事件的警示通报》(交安委〔2020〕21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陕西行动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20〕7号)要求,加强从业人员心理健康服务,在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和员工身心健康关爱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和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为进一步加强心理健康服务,保障交通运输安全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采取的措施
(一)组织企业开展驾驶员心理辅导咨询活动。围绕公交车驾驶员的生理、心理、情绪和行为等方面进行心理疏导,邀请心理咨询专家为驾驶员开展心理辅导咨询活动,让员工正确认识情绪及如何舒缓、调节自己情绪,帮助解决员工及其家庭成员的各种心理和行为问题,教会如何保持良好心态、正确处理工作及生活中的人际关系,坚决杜绝驾驶员带着情绪开车,杜绝驾驶员身体存在影响行车安全的隐疾。
(二)为驾驶员进行健康体检。企业每年对驾驶员至少进行一次健康体检,深入关注并关爱驾驶员身心健康。通过体检,帮助驾驶员全面了解自身健康状况,切实消除自身的不安全因素,调动驾驶员工作积极性,增加凝聚力,构建和谐公交。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驾驶员职业健康档案,完善企业职业健康管理体系。
(三)多措并举提升职工幸福指数。企业工会积极发挥作用。一是运用先进企业文化陶冶职工情操,活跃职工生活。坚持文体活动下站房,把职工文体活动的根基深深扎实落在站房和保修厂,让一线驾驶员能够切身参与工会组织的文体活动,除定期举办广播操、下棋、跳绳、企业安全文化等趣味活动,也定期组织开展篮球、健步走、趣味运动会等健身竞技活动。二是推广建设职工小家,在各公交站点建设“温馨家庭式”的职工小家模式,有彩电、空调、冰柜、沙发、煤气灶、微波炉、电动按摩椅、音响等,有图书架(柜)、文体活动用品,职工可利用站休时间进行一些简单易行的文体活动,满足职工的需求。三是逢春节为职工发放米、面、油等福利品。夏季高温期间,为职工发放绿茶、菊花茶、花露水、复方薄荷脑鼻用吸附剂、风油精、白砂糖、酸梅粉、绿豆等降温品。四是认真开展困难职工帮扶工作,为职工解决生活难题。做到主动帮扶、精准帮扶,为困难员工家庭雪中送炭,让职工切身体会到工会组织的温暖。西安市公交总公司还将两名特困职工纳入中华全国总工会困难职工档案系统。同时,西安市公交总公司还为职工办理职工互助医疗保险及女职工特殊疾病保险。
(四)严格落实《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道路运输驾驶员在每2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24学时。不断提高道路运输驾驶员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使其知识和技能得到更新。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
(一)全面开展行业心理健康促进与教育。督促指导各类交通运输企业,特别是公共交通企业将提高从业人员心理健康素养作为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结合“世界精神卫生日”及心理健康相关主题活动等,广泛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书刊、影视、动漫等传播形式,组织创作、播出心理健康宣传教育精品和公益广告,传播爱岗敬业、自尊自信、乐观向上的现代文明理念和心理健康意识。广泛运用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手机客户端等平台,传播心理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引导提升从业人员心理健康素养,在日常生活中有意识地营造积极心态,预防不良心态,学会调适情绪困扰与心理压力,积极自助。
(二)普遍开展重点岗位人员心理健康服务。把公共交通和“两客一危”等重点行业岗位从业人员心理教育融入员工思想政治工作,制定实施员工心理援助计划,为员工提供健康宣传、心理评估、教育培训、24小时自助在线训练干预、咨询辅导等服务,传授情绪管理、压力管理等自我心理调适方法和抑郁、焦虑等常见心理行为问题的识别方法,为员工主动寻求心理健康服务创造条件。对处于特定时期、特定岗位、经历特殊突发事件的员工,及时进行心理疏导和援助。
(三)建立健全行业心理健康服务网络。依托单位工会、共青团、妇联、人力资源部门、卫生室(或计生办),普遍设立心理健康辅导室,培养心理健康服务骨干队伍,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辅导人员。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企业可通过购买专业社会心理机构的服务等形式,向行业从业人员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四)探索建立高效便捷的从业人员心理问题筛查和预警机制。引导和鼓励企业与金融保险、心理服务、医疗机构、互联网平台等专业机构开展合作,采取信息化的大数据预判筛查方式,共同探索建立交通运输企业,特别是公共交通和“两客一危”企业车辆驾驶员的心理健康预警和辅导协同机制。对筛查中发现苗头性问题的驾驶员,及时采取调班、调休、谈话谈心等方式加强疏导,严禁心理不健康、身体不适应的驾驶员上岗从事营运。要会同专业机构加快心理问题筛查预警标准规范研究制定,完善配套规章制度,推动该项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
(五)推动心理咨询和心理治疗服务。积极开展与专业心理服务机构、心理大数据技术服务企业、医疗机构的合作,充分发挥心理健康专业人员的引导和支持作用,应用线下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帮助从业人员促进个性发展和人格完善,更好地进行人生选择,发展自身潜能,解决生活、学习、职业发展、婚姻、亲子、人际交往等方面的心理困扰,预防心理问题演变为心理疾病,促进和谐生活,提升幸福感。对发现的心理疾病患者,应及时联系专业机构提供规范的心理疾病诊疗服务,减轻患者心理痛苦,促进患者康复。
(六)重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工作。各类交通运输企业要结合实际开展与专业机构的协作配合,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服务、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衔接递进、密切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模式,将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纳入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定期开展培训和演练。在突发事件发生时,立即开展有序、高效的个体危机干预和群体危机管理,重视自杀预防。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