类别:A
签发人:夏晓中
陕交提案复函〔2021〕35号
对省十二届政协四次会议第436号提案的答复函
宋建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开辟关中通往汉中、四川危化品运输专用通道的提案》(第436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危化品车辆通行基本情况
我省是能源化工生产销售大省,公路运输是我省危化品运输的主要方式。我省危化品道路运输在省内主要流向是由北向南,关中东西双向,输出外省主要是四川、河南、山西等方向。陕北、关中地区的高速、普通干线公路对危化品运输均不限制,通行顺畅。近年来,我省危化品公路运输的主要矛盾和问题仍集中在由关中翻越秦岭去往汉中、四川、重庆方向,现已建成运营的3条高速因有长大隧道和G108、省道眉县至太白因经过水源地等原因,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通道主要集中在S219(原S212)、G244、G316、G108宝鸡、汉中段。
为缓解宝鸡段危化品车辆通行压力,省政府于2018年12月印发了《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危险品道路运输重点区域安全监管方案>的通知》(陕政发〔2018〕69号),把宝鸡S219危化品车辆通行通道列为重点安全监管区域,采取了南下北返车辆分道行驶的方式减轻S219危化品车辆通行压力,即南下通行(多为实车)S219由凤县转入G316进入汉中,进而前往四川,北返通行(多为空车)244国道至太白至潘家湾段,返回关中,通过合理分流减轻S219和G244的通行压力。
二、关于开辟关中通往汉中、四川危化品运输专用通道的建议回复
针对宝鸡、汉中S219(原S212)、G244、G316等路段通行危化品车辆的巨大压力,省政府高度重视,3月1日,梁桂常务副省长主持召开全省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工作专题会议,分析我省危化品道路运输安全形势,研究危化品道路运输重点区域通行路径等问题,并要求省交通运输厅会同省公安厅等部门,进一步完善优化危化品车辆通行路径,邀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论证评估。
按照省政府的统一部署,2021年3月以来,省公安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管理厅、省消防救援总队联合对西南通道危化品运输通行路径进行多次实地调研,形成《全省危化品道路运输重点区域通行路径综合优化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邀请长安大学危险货物运输研究所对《方案》进行了实地踏勘和论证分析,提交了专项论证分析报告,并按照最优原则提出了专业意见,拟结合我省实际,分步骤、分类别推动危险货物通行高速公路,最大限度降低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的安全风险和水源污染风险。4月20日,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等部门向省政府做了全省危化品道路运输重点区域通行路径综合优化方案专题汇报,省政府领导原则同意《方案》意见,要求我厅会同省公安厅,进一步完善《方案》中隧道口、安检站、休息区等各关键节点的监管运行机制和技术保障配套措施后,向省政府报备,并按规定做好公告公示等相关工作。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关于持续完善《方案》的有关要求,我厅会同省公安厅、长安大学专家组,于5月中旬再次对宝鸡、汉中、安康等重点区域危化品道路运输安检站、休息区、隧道口、绕行线路等有关情况进行深入调研,进一步完善《方案》有关措施,在“危化车辆采取南下、北返分道行驶国省道方式通行宝鸡、汉中秦岭山区段”的基础上,分三个阶段对宝鸡、汉中秦巴山区危化运输南下北上路径进行再优化、再提升,稳步推进危化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有序通行。目前,《方案》已进行了优化,拟于近期会签省公安厅、省应急厅等部门后报省政府审议。
下一步,我厅将会同省公安厅等部门对《方案》进一步细化,报省政府审议通过后,落实保障措施,分步骤、分类别推动危险货物通行高速公路,切实减轻S219(原S212)、G244等国省道通行危化品车辆的压力。我厅也将按职责要求,积极做好公路安全保畅工作,共同保障危化品运输车辆通行安全,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交通运输安全保障。
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