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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7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7-02 01:43:12 点击量:1464


 

 别:A

签发人:夏晓中

 

陕交建议复函〔2021〕4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507号建议的答复函

 

王建军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在“关中环线”北段增加安全防护设施建议》(第50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关中环线北段基本处于咸阳境内,三原至礼泉改建工程对道路进行了加宽,中间设置了中央分隔带,一级公路技术标准,双向6车道,设计行车速度80公里/小时,一般路基宽度28米。项目于2017年10月上旬开工建设,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剩余部分排水及绿化工程正在紧张实施中,计划6月底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工作。该项目立项时建设标准为一级公路设计标准,为开放式交通,设计时未考虑封闭交通需要设置的地下通道及人行天桥等设施。

按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规定:“高速公路和作为干线公路的一级公路,整体式断面中间带宽度小于或等于12米,必须设置中央分隔带护栏”。同时规定“大型车辆所占比例较大的路段,除位于冬季风雪较大的地区外,推荐选用混凝土护栏”。本工程综合各方面因素,中间设置了整体式混凝土护栏。

2020年9月主体工程贯通以后,车辆通行速度较快,交通事故频发。2020年11月18日咸阳市公路局会同咸阳市交安委、交警支队、三原、泾阳、礼泉三县交警大队、设计单位、项目办等,对改建工程全线进行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并召开了交安设施完善优化研讨会,特别是中央分隔带护栏设计开口处,决定由咸阳市公路局负责再增加标志标线等安全设施,平交口处再增加16处红绿灯,由沿线各县交警部门及时设置限速监控设施,最大限度地降低交通事故的发生。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封闭中央分隔带非设计开口100 处(原受群众阻挡而断开),保留设计开口 82处;二是增加第二批红绿灯16处,共计全线设置平交口红绿灯35处;三是设计开口新增路侧太阳能黄闪灯 127个,增加中央分隔带护栏太阳能爆闪灯213 个,太阳能频闪轮廓灯 513个,诱导标志 175个,人行横道线及预告标识6658平方米,减速震荡标线 6852平方米,车道导向箭头 5310平方米;四是平曲线半径较小路段、纵坡较大路段设置减速震荡标线 5312平方米,新增平交路口反光道口桩985 个,交叉口警告标志 238个。五是新增学校路段太阳能黄闪灯、指示标志及减速震荡标线8处。

在交通安全设施和采取优化措施未实施到位之前,确实存在安全事故频发现象,但在2020年12月底所有设计的安全设施实施到位后,事故频率大幅下降,已经达到了采取措施的预期目的。

交通事故的发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车速较快所致。建议交警部门在道路沿线设立区间测速(礼泉交警部门在部分路段已安装),采用强制手段降低过往车辆车速,从根本上解决交通事故频发问题;同时,建议沿线政府加强村民及驾驶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做到不逆行,不闯红灯,遇到路口按照交通信号灯指示有序通行,以降低交通事故发生。

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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