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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9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厅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1-07-02 18:43:06 点击量: 1897


别:C

签发人:夏晓中

陕交建议复函〔2021〕28号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09号建议的答复函

郭静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将略阳至康县高速公路纳入规划并加快建设的建议》(第10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略阳县地处陕西西南部,陕甘川交界地带,2011年十天高速汉中至略阳段建成通车,极大地促进了略阳县域经济发展。关于你们提出的将略阳至康县高速公路纳入规划并加快建设的建议,经认真研究,该项目经过的横现河镇、金家河镇和郭镇截止2018年户籍人口分别为7514人、5574人和12765人,区域内人口较少,现有G345国道满足沿线交通需求。鉴于目前甘肃省康县至略阳高速公路望关至白河沟段已于2020年6月开工建设,加之汉中市和略阳县建设该项目积极性较高,并已组织开展工可研论证工作。下一步,我们将积极配合市县政府深入研究该项目建设必要性,争取将本项目纳入相关规划,为项目早日实施创造条件。

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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