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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79号建议的答复函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5-11 18:09:46 点击量:1188

 别:C

签发人:夏晓中

 

对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第279号建议的答复函

 

 

 

赵英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有效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建议》(第279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十三五”期间,我省交通行业紧盯“577”脱贫指标,以贫困地区为主战场,以建制村通硬化路为目标,不断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全省农村公路建设共累计完成投资419.4亿元,完善提升农村公路6万多公里,新改建和完善农村公路4万公里,实施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48000公里(含通组路),实现了所有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打造了“幸福小康路”、“特色致富路”、“平安通畅路”,交通基础性、先导性、服务性作用充分发挥,有力地助推了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

在农村道路安全通行方面,坚持生命至上理念,一是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14〕55号)精神,按照省政府《关于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5〕52号)、《关于加强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陕政办发〔2016〕73号)要求,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配套设施,确保通行安全。二是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制度,不断强化施工图设计审查关、质量监督关,同时不断完善联合验收机制,确保农村公路建成一条,达标一条。三是加大道路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每年对道路安全隐患进行两次排查,排查结果纳入道路隐患库进行逐年消除退出;同时对重点隐患路段进行省级挂牌督办,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做好每年的水毁修复、冬季除雪保畅等应急保障工作,确保农村公路安全通行。四是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召开的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现场会议精神,不断加大对农村地区的车、证、人进行排查,摸清底数,建档留存;严查车辆带“病”上路行驶,避免超速、超载、酒后驾驶等行为;积极开展路警联动,持续加大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让农村群众安全出行,放心出行。

为进一步做好全省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省交通运输厅2021年年初印发了《陕西省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需求核查工作方案》(陕交函〔2021〕359号),对全省新增国省道、县乡公路、通村公路、自然村组道路等4类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设施设备进行摸底调查,通过APP软件开展数据采集,完善农村公路基本信息和安全隐患信息,为进一步消除辖区安全隐患打下坚实基础。下一步,我们将积极借鉴您的建议,继续加大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感谢您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我们相信在您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支持下,我省公路交通规划将更加全面科学合理,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也将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同时,欢迎您继续为我省公路交通事业的发展提出更好的建议和意见。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5月7

 

联系人:薛鹏飞  联系电话:029-88869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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