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陕西省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暂行规定》(陕交发〔2004〕10号)和《陕西省公路养护工程从业单位资质准入条件(暂行)》(陕公路发〔2012〕272号),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对延安新悦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申请的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证书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事项进行了审查。经审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已由贺涛变更为冯磊,拟同意延安新悦交通工程有限公司的二类(甲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证书的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冯磊。现将审查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审查结果持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提出。联系电话:029-88869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