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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洛南至卢氏(陕豫界)高速公路 增设经开一路中桥设计变更的批复

索引号: ZDDBG314493 发文字号: 陕交函〔2024〕121号
发布机构: 办公室 公文时效: 有效
名称: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洛南至卢氏(陕豫界)高速公路 增设经开一路中桥设计变更的批复
主题分类: 陕交函文件 发布日期: 2024-02-03

商洛市交通运输局:

你局《关于洛南至卢氏(陕豫界)高速公路K2+707.4处通道调整中桥设计变更的请示》(商交字〔2023〕166号)及设计变更文件和预算均收悉。我厅组织相关单位和专家进行了现场勘查,对设计变更文件进行了审查,设计单位依据审查意见修改完善了设计变更文件。经厅专题会议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K2+707.4处原设计为(1-6.0×4.0)米板式通道。施工图设计批复后,商洛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商洛经开区)前期筹建工作快速推进,2023年9月13日省政府批复设立商洛省级经开区。由于本项目横穿商洛经开区规划中心片区,影响规划路网连接贯通,商洛经开区以《关于协调洛卢高速预留商洛经开区道路通道的请示》(商经开筹字〔2022〕22号),请求商洛市政府协调洛卢高速为规划市政路预留通过条件。按照商洛市政府批示要求,你局会同商洛经开区反复研究和对接,确定了规划市政路与洛卢高速交叉方案,签订了《关于洛南至卢氏(陕豫界)高速公路预留商洛经济技术开发区桥涵构造物建设合作协议备忘录》。

为有效保障商洛经开区道路建设需求,更好服务经开区经济社会发展,原则同意变更设计方案,取消K2+707.4处通道,同址新建上跨经开一路中桥,与规划经开一路交角90°,采用(1×25)米预应力钢筋混凝土箱梁,下部结构为扶壁台、桩基础。

二、经审查,核定该项设计变更较原施工图设计批复增加预算3,335,002元。

请你局督促指导项目公司科学组织施工,强化工程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积极协调商洛经开区按照协议同步实施经开一路工程,尽早完成工程建设;施工中严格保护高速公路桥梁设施,确保高速公路安全。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2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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