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公安厅、农业厅、商务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物价局、经委(经贸委)、财政厅、纠风办:
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根据国务院的要求,交通部、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务院纠风办联合制定了《全国高效率鲜活农产品流通“绿色通道”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章)
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章)
二○○五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