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交通局,厅直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提升交通职工文明素质,为党的十七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交通环境,现将中央文明办等10部委颁发的《关于深入宣传和践行〈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的通知》(以下简称《指南》和《公约》)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认真组织职工学习贯彻落实。为进一步推动全行业深入宣传和践行《指南》和《公约》,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学习、宣传和践行《指南》和《公约》,是今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
1、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将《指南》和《公约》学习实践活动纳入职业思想道德培训计划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目标管理,组织好学习、宣传、实践活动。
2、厅宣传教育中心要在《陕西交通报》刊登学习和践行《指南》和《公约》的消息,开设学习实践专栏。厅政务网站设置网页,通报各单位学习践行《指南》和《公约》的好经验与好做法。
3、1月底前,各窗口单位、执法部门要在工作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公约》,提示交通职工、办事群众与乘客共同遵守。
二、开展“《指南》《公约》在心中,文明礼仪伴我行”主题活动。
1、各领导机关要带头遵守执行《指南》和《公约》,并将相关内容纳入公务员礼仪规范。厅科教处要组织出国考察人员认真学习贯彻《指南》,使出国人员熟知并遵守《指南》的基本要求。
2、各执法部门要严格遵守《公约》,立足“三个服务”,切实履行职责,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同时对一些背离《指南》和《公约》的行为及时曝光批评。
3、各企事业单位要把《指南》和《公约》纳入礼仪培训,作为思想道德素质的考核内容。
4、厅运管局、航运局要组织落实车站、营运车辆张贴、
宣传《指南》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乘务员、站务员、驾驶员进行职业道德和文明礼仪培训,着重解决态度生硬、服务粗糙的问题,营造功能完善、整洁美化、舒适便利、热情周到的交通服务环境。制作内容简明、通俗易懂、形式多样的《指南》和《公约》宣传品,在候车(船)室、购票厅和各类运载游客的交通工具上采取播放、张贴、存列等方式,方便游客阅知。
5 、省公路局要组织在干线公路服务区张贴、宣传《指南》,路政巡查人员要监督纠正随便停车、路边方便等不文明行为。
6、各高速公路服务区要统一制作《指南》公示牌,设置文明监督岗,维护服务区整洁优美的服务环境。
三、
加强组织领导,坚持督促检查考核,务求实效。
1、全省交通系统要在1月份形成宣传教育高潮,春节期间兴起认真践行的热潮,在今年“五一”前初见成效,“十一”黄金周前全省交通秩序、交通窗口行业服务质量要有较为明显的改观。
2、各单位要建立贯彻落实《指南》和《公约》的检查考核制度,建立出国(境)人员行前培训、行中督促、行后总结的教育培训制度。按照国家相关部委的规定,在“十一”黄金周前没有显著改观的单位将被停业整顿。
3、厅文明办将定期督促检查各单位学习践行《指南》和《公约》的进展情况,并将此项工作作为今年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考核内容。
二○○七年一月九日
附件一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
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注重礼仪,保持尊严。
讲究卫生,爱护环境;衣着得体,请勿喧哗。
尊老爱幼,助人为乐;女士优先,礼貌谦让。
出行办事,遵守时间;排队有序,不越黄线。
文明住宿,不损用品;安静用餐,请勿浪费。
健康娱乐,有益身心;赌博色情,坚决拒绝。
参观游览,遵守规定;习俗禁忌,切勿冒犯。
遇有疑难,咨询领馆;文明出行,一路平安。
附件二
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
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环境,关系到每位游客的切身利益。做文明游客是我们大家的义务,请遵守以下公约:
1、
维护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废弃物,不在禁烟场所吸烟。
2、
遵守公共秩序。不喧哗吵闹,排队遵守秩序,不并行挡道,不在公众场所高声交谈。
3、
保护生态环境。不踩踏绿地,不摘折花木和果实,不追捉、投打、乱喂动物。
4、
保护文物古迹。不在文物古迹上涂刻,不攀爬触摸文物,拍照摄像遵守规定。
5、
爱惜公共设施。不污损客房用品,不损坏公用设施,不贪占小便宜,节约用水用电,用餐不浪费。
6、
尊重别人权利。不强行和外宾合影,不对着别人打喷嚏,不长期占用公共设施,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服务人员的劳动,尊重各民族宗教习俗。
7、
讲究以礼待人。衣着整洁得体,不在公共场所袒胸赤膊;礼让老幼病残,礼让女士;不讲粗话。
8、
提倡健康娱乐。抵制封建迷信活动,拒绝黄、赌、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