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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至坪坎高速公路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来源: 厅建设处 发布时间: 2017-12-22 06:53:10 点击量: 24885

1.招标条件

宝鸡至坪坎高速公路已由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以《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宝鸡至坪坎高速公路施工图设计的批复》(陕交函[2017]406号)进行了批复。项目业主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国内银行贷款。现拟对该项目绿化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单位(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理低价法。

根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全面深化交通运输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陕交函[2015]232号)文件精神,本项目建设管理模式采用改进的传统模式。现场项目执行机构为宝坪高速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处。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宝鸡至坪坎高速公路路线起于连霍高速公路宝鸡过境段潘家湾枢纽立交,止于坪坎镇北,与在建坪坎至汉中高速公路衔接。路线全长73.257km。绿化工程包含全线路基边坡、主线及连接线绿化、中央分隔带、立交区、取弃土场以及房建区绿化。

2.2标段划分、计划工期及招标范围

本次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分为1个组别4个标段。计划工期为40个月(其中施工期28个月,管养期12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绿化工程施工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见下表:

绿化工程施工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一览表

工程类别

组别

标段

起讫桩号

路线长度(km)

工程内容

计划工期(月)

绿化工程施工类

A

LH-1

K117+134~K128+545.5

11.411

主线路侧、中分带、边坡、弃土场、施工场地及施工便道绿化;监控分中心、危险品检查站、宝鸡服务区房建区绿化。

40个月(其中施工期28个月,管养期12个月)

LH-2

K128+545.5~K137+551

9.014

主线路侧、中分带、边坡、弃土场、宝鸡南立交、施工场地及施工便道绿化、渭滨管理所、隧道救援站房建区绿化。

LH-3

K137+551~ K173+747

35.393

主线路侧、中分带、边坡、弃土场、宝鸡南立交连接线、隧道联络线、施工场地及施工便道绿化;隧道管理站、秦岭天台山服务区房建区绿化。

LH-4

K173+747~K191+186

17.439

主线路侧、中分带、延湾立交、边坡、弃土场、施工场地及施工便道绿化;凤县管理所房建区绿化。

注:以上各标段起点、终点桩号及工程量仅供参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述各项资质及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1)资质要求

类别

组别

标段

资质要求

绿化工程施工类

A组

LH-1~LH-4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园林绿化工程施工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2)人员要求

类别

组别

人员

资质要求

绿化工程施工类

A组

项目经理

具有5年及以上的相关施工管理经验,担任过2个及以上绿化工程合同段的项目经理,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项目总工

具有5年及以上的相关施工管理经验,担任过2个及以上绿化工程合同段的项目总工程师,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业绩要求

类别

组别

标段

业绩要求

绿化工程施工类

A组

LH-1~LH-4

2013年至今完成过2个及以上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绿化工程施工标段,或2013年至今完成绿化工程项目合同金额不少于1500万元或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

(4)财务要求

类别

组别

标段

财 务 要 求

绿化工程施工类

A组

LH-1~LH-4

2014年至2016年每年的企业年营业额均不小于500万元;

2014年至2016年每年的企业资产负债率均不大于80%;

2014年至2016年每年的企业所有者权益均不小于500万元。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提出的投标。

3.3 满足要求的投标人,按组别进行投标,本次招标投标人最终只能获得绿化工程1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4 关联企业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投标人为关联企业。若母公司参与投标,则同时参与投标的母公司与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均构成关联关系。施工投标人关联企业个数不能超过4个,若出现关联企业个数大于4个,将以符合评审要求的业绩项目累计合同额大的优先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若合同额相等时,以2016年企业营业额大的优先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

4.评标办法

本次宝鸡至坪坎高速公路绿化工程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合理低价法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具备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12月22日至2017年12月28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下午13:30至16:00,在西安市高新二路4号高新商务酒店(详见大厅公告)。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和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投标人按组别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光盘每套售价1000元(光盘内含PDF格式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上述文件售后不退,仅提供收据。

6.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安排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6日8:30-11:00时,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高新二路4号高新商务酒店(详见大厅公告)。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10万元/投标人(现金或银行保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三秦都市报、中国经济导报、陕西省交通运输厅、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网站上发布。

8.自出售招标文件之日起,将在招标人网站公布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资格审查办法、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等关键内容。

9.施工业绩网上核查

施工投标人须提供查询所填报业绩相应的中标公示或业绩登记备案网站(网站应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的官方网站)的链接网址及页面截图,以供招标人进行核查,无法核查或核查不一致的,招标人将不予认可。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 地 址:西安市唐延路6号

邮 编:710075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029-81885091 传 真:029-81885091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注:(1)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2)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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