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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至宝鸡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潘家湾至凉泉段)及宝鸡过境公路(凉泉至苟家岭段)机电工程施工招标招标公告

来源: 厅建设处 发布时间: 2018-02-28 01:09:41 点击量: 22476

1.招标条件

西安至宝鸡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潘家湾至凉泉段)施工图设计已由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以陕交函〔2015〕1022号文件批复,宝鸡过境公路(凉泉至苟家岭段)施工图设计已由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以陕交函〔2016〕100号文件批复。经陕西省发改委及省交通运输厅批准,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为项目业主(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国家补助、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机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西安至宝鸡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潘家湾至凉泉段)及宝鸡过境公路(凉泉至苟家岭段)起点位于西安至宝鸡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潘家湾立交,止于宝鸡苟家岭,与现有的连霍高速衔接,路线全长25.048公里。

2.2 本次招标内容、范围与标段划分

2.2.1本次招标范围为西安至宝鸡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潘家湾至凉泉段)及宝鸡过境公路(凉泉至苟家岭段)机电工程施工,共划分为4个标段(B-D08~B-D11标段),根据工程内容设置3个组别(A组、B组、C组),按组别进行招标。计划于2018年3月进场,计划工期9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2 标段划分及主要工程内容如下:

机电工程施工标段划分及工程内容一览表

组别

标段

施工范围

计划工期(月)

工程内容

A组


B-D08

K306+100~K314+000

西安至宝鸡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潘家湾至凉泉段)

9

收费系统、广场照明、道路监控系统、通信及通信管道系统

B-D09

K314+000~K331+155

宝鸡过境公路(凉泉至苟家岭段)

9

收费系统、广场照明、道路监控系统、通信及通信管道系统

B组

B-D10

K314+000~K331+155

宝鸡过境公路(凉泉至苟家岭段)

9

隧道通风、隧道照明、供配电系统及隧道监控系统

C组

B-D11

K314+000~K331+155

宝鸡过境公路(凉泉至苟家岭段)

9

隧道消防系统(含火灾报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组别

标段

资 质 要 求

A组

B组

B-D08

B-D09

B-D10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壹级;持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省级或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组

B-D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持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有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2 业绩要求:

组别

标段

业 绩 要 求

A组

B-D08

B-D09

2012年(含)以来,独立完成过不少于2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合同段,且合同金额累计不小于5000万元,每个合同段施工内容应同时包括以下工程内容:收费、监控、通信工程。

B组

B-D10

2012年(含)以来,独立完成过不少于2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合同段,且合同金额累计不小于5000万元,每个合同段施工内容应为隧道机电工程或包含隧道机电工程内容。

C组

B-D11

2012年(含)以来,独立完成过不少于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隧道消防系统工程施工合同段。

3.3投标人须满足的其他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按组别进行投标。一个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多个组别的投标,但最终只允许获得一个标段的中标资格。

3.6 具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参加同一个组别的投标,但其中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的投标人数量不得超过组别内的标段数量。若组别内具有上述关联关系且满足通过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要求的投标人数量大于组别内的标段数量,则按其填报的符合评审要求的业绩累计合同总金额由高到低进行排序。A组选择排序前两名的投标人,B组和C组选择排序第一名的投标人最终通过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

3.7同一投标人或具有关联关系的投标人(即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获得监理标段及与之对应的施工标段的中标资格,若出现此情况,将优先保留其施工标段的中标资格,取消其施工监理标段的中标资格。

4.评标方法

4.1 本次评标采用资格后审,合理低价法。

4.2 采用双信封形式。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和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文件)均公开开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具备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8年 2 月 28 日至2018年 3 月 8 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 (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00时至16:00时,在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8号陕西高速大厦2109室,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套和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5.2 施工标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电子版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每套售价1000元。均为现金发售,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 3 月 21 日15:00时整,投标人应于当日13:00时至15: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陕西省西安市环城东路南段9号陕西高速神州酒店(详见大厅公告)。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A组、C组投标保证金为20万元人民币/组,B组投标保证金为50万元人民币/组,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现金或银行保函,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www.sntba.com)、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www.sxsjtt.gov.cn)及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网站()发布。

8. 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示

招标人将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在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网站()上,对招标文件关键内容进行公示。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 邮 编:710065

地 址:西安市太白南路9号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917-3333093 传 真:0917-3333095








2018年2月
















注:1、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涉及的复印件均要求为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

2、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涉及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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