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文件修改及明确
1、招标文件中第21页,附录3修改为: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 绩 要 求 |
XZ-05 |
1、2013年(含)以来,至少独立完成过3个或以上高速公路路基桥隧工程施工合同段,且路线累计里程不少于40km(双幅); 2、2013年(含)以来,独立完成过的高速公路桥梁工程累计长度不少于20km(单幅)。 |
2、招标文件第150页,投标函中“ 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 (¥(小写) )”修改为:“愿意以人民币(大写) (¥(小写) )”。
3、删除招标文件134页:“银行信贷证明”。
4、招标文件第111页至152页页眉“西乡至镇巴高速公路路基桥隧工程施工招标文件(XZ-04标段)”修改为:“西乡至镇巴高速公路路基桥隧工程施工招标文件(XZ-05标段)”。
5、招标文件127页,投标银行保函“本保函有效期至2018年6月1日”修改为:“本保函有效期至2018年7月6日”。
6、招标文件19页,条款10.13项行贿犯罪记录修改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按招标人要求向检察机关查询中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总工、钢结构加工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对近三年(2015年至今)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中标候选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7、招标文件142页8-10“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施工机械表(本次不填写)”修改为:“拟投入本标段的主要试验检测设备表(本次不填写)”。
8、招标文件142页8-10备注:“本表填报的设备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7的要求”修改为:“本表填报的设备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附录8的要求”。
9、招标文件149页:“三、合同用款估算表”修改为“三、信用评价加分申请”;
10、招标文件152页“三、合同用款估算表”替换为“三、信用评价加分申请”,格式见附件。
11、招标文件12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2条款中 “应附2014年、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彩色扫描件,彩色扫描件字迹须清晰可辨,并逐页盖有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单位章。表中所列数据应与本表各附件中数据相一致。”修改为:“应附2014年、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表中所列数据应与本表各附件中数据相一致。”
12、招标文件133页,近年财务状况表,注1“应附2014年、2015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的彩色扫描件,彩色扫描件字迹须清晰可辨,并逐页盖有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单位章”修改为:“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项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二、图纸与清单修改及明确
1、XZ-05标段清单207-8-2与207-9-4清单名称“光园钢筋”修改为“光圆钢筋”。
2、伸缩缝工程施工未列入路基桥隧工程中。
3、图纸中工程量与清单不符的以工程量清单数量为投标报价依据。
三、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推迟至2018年4月8日上午 10:30时整(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上午8:00时至上午10:3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陕西省西安市环城东路南段9号陕西高速神州酒店(详见酒店公告)。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应按此时间要求对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等与之相关的时间以及投标文件外层信封注明内容进行修改。
请收到后于24小时内回函确认! 回函邮箱:sxgsgzglc@163.com
回函格式:
致招标人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 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西乡至镇巴高速公路路基桥隧工程施工XZ-05标段招标文件补遗书(第1号)全部内容已收到。 |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代理人:联系电话: |
请在收到补遗书24小时内,将确认函扫描后发送至招标人邮箱。
联系人:林先生 齐先生
电 话:0916-6376506 029-87832635
传 真:0916-6376506 029-87832158
附件:
三、信用评价加分申请
致: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
我方在研究了《西乡至镇巴高速公路路基桥隧工程施工招标文件(XZ-05标段)》(以下简称《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含补遗书第 号至第 号),遵照《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款和第三章评标办法正文第3.2款相关内容,我单位对信用评价等级加分提出如下申请:
根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陕西省2016年度高速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陕交函[2017]447号)文件,我单位信用评价等级为 级(或根据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陕西省2015年度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陕交函[2016]431号)文件,我单位信用评价等级为 级,但在2016年度无信用评价结果),在本次投标中,我单位 (申请/不申请)使用加分机会。
投标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说明:1、具有信用评价加分资格的投标人在本次投标过程中可申请使用信用评价加分,申请加分时应填报信用评价加分申请书,未填报申请书的投标人不予加分。
2、在本次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周期内,信用评价等级连续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AA级的投标人最多加分中标3次;信用评价等级为AA级的投标人最多加分3次。若投标人的加分机会已使用完,无论是否申请,均不予加分。信用评价加分使用情况以陕西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的统计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