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国家高速公路包茂线(G65)曲江至太乙宫段改扩建工程,由陕西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包茂高速公路曲江至太乙宫段改扩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陕发改基础[2022]1173号)批准建设,交通运输部以《关于G65包茂高速陕西省曲江至太乙宫段改扩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22]426号)对初步设计进行了批复。招标人是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专项债和企业自筹。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提出申请。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评标方法为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包茂高速公路曲江至太乙宫段改扩建工程路线起点位于路线起点位于曲江枢纽互通(中心桩号K1+060),终点位于太乙宫互通(中心桩号K19+600),路线全长18.54公里。全线设大桥690.18米/3座,中桥399.40米/6座,小桥47.58米/2座,桥梁总计1151.08米/11座;涵洞79道;拟设分离式立交4座,匝道收费站4处,全线新增占地1123亩,设航天城互通连接线1段,采用60公里/小时设计速度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12米,总长3.08公里。起点至王莽枢纽互通段采用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2.0米的八车道高速公路标准,王莽枢纽互通至路线终点段采用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33.5米的六车道高速公路标准。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K1+060(起点)~K19+600(终点)路基桥涵、路面(包括沥青供货)、交通安全设施、机电、房建、绿化工程施工监理总监理办公室服务,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2022年11月进场,计划工期为30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主要工作内容见下表:
标段 |
起讫桩号 |
建安费 (亿元) |
路线 长度 |
主要工程内容 |
计划服务期 |
QT-JL |
K1+060~K19+600 |
19.05 |
18.54km |
桩号范围内路基桥涵、路面、沥青供货、交通安全设施、房建、绿化、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服务。 |
54个月(其中施工期30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满足下述各项资质、业绩、信誉、主要人员要求,并在其他人员、主要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3.1.1资质最低要求
标段 |
资 质 要 求 |
QT-JL |
一、投标人独立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3.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二、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 1.承担主体工程、交安工程、房建工程、绿化工程施工监理服务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甲级监理资质; 2.承担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服务的联合体成员,须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机电工程专项监理资质。 |
3.1.2业绩最低要求
标段 |
业 绩 要 求 |
QT-JL |
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独立完成过2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路基桥隧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段; 独立完成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施工监理合同段。 |
说明:1.“路基桥隧工程”指路基或桥涵或隧道工程,以下相同;
2.业绩的完成和时间要求以交工验收为准,以下相同。
3.1.3投标人须满足的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示。
3.1.4独立投标的投标人及联合体中承担主体工程、交安工程、绿化工程、机电工程施工监理服务专业分工的联合体成员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路基桥涵工程施工监理任务的单位;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独立或组成不同的联合体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填写招标文件中的相应表格,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联合体各成员的资料进行统一汇总后一并提交给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应认为已代表了联合体各成员的真实情况。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同一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能同时获得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及对应监理标段的中标资格(具有监理与被监理关系)。如若出现,将优先保留其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的中标资格,取消其施工监理标段的中标资格。由于本项目施工监理标段与试验检测中心标段同期招标,投标人可同时参加2个标段的投标,只允许获得1个标段的中标资格,优先保留投标人施工监理标段中标资格。
3.5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0万元(投标保证金形式为现金或银行保函)。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递交投标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0日0时00分至2022年10月15日12时00分,使用CA数字证书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确认,并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以电汇形式从投标人单位对公账户一次性提交至招标人指定账户。转账时应注明“购买包茂线曲太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内容。
投标人在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后,将“招标文件购买信息登记表”、“网上投标确认单(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扫描件”、“联合体购买招标文件授权书”扫描件(如有)、“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电汇回单(其中所显示账户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597188307@qq.com,若招标人发现上述材料中的账户名称、单位名称等基础信息不一致的,招标人将予以拒绝,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按原路径退还投标人。
招标人确认登记及缴费信息后,投标人可于2022年10月15日12时00分前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等相关文件或由招标人发送至投标人“招标文件购买信息登记表”中登记填写的电子邮箱。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图纸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缴纳账户:
户名: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管理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南大街支行
账号:61050186250000001895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电话:029-88869470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本次招标不组织工程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5.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31日15:00,投标人应于当日13:00至15:00将纸质投标文件递交至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09开标室。
5.3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4若因疫情防控影响,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方式发生变化的,招标人将以补遗书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6.电子招标投标
6.1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全省水利和交通建设项目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的通知》(陕发改法规〔2021〕113号)文件,本次招标采电子招标投标。
6.2投标人需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诚信入库及办理CA数字证书业务,办理地点为陕西省体育场体教公寓B座北侧裙楼,为避免影响正常业务的开展,请各投标人尽快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见《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网站)。
6.3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投标人需使用CA数字证书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网上投标确认并打印网上投标确认单。招标人确认登记及缴费信息后,投标人可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查看、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补遗书等其他相关文件。
6.4投标人应使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编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陆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并在开标时对上传的投标文件进行解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www.sxggzyjy.cn)、陕西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sntba.com/website/index.aspx)、陕西省交通运输厅(www.sxsjtt.gov.cn)网站上发布。
8.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公示
招标人将自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在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上,对招标文件关键内容进行公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西安市雁塔区太白南路9号
邮政编码:710065
联系人:韩先生
电话:029-88869470
邮箱:597188307@qq.com
2022年10月
注:
1.招标公告及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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