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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海事局对陕西省船舶检验机构开展监督检查
来源:办公室
发表日期:2024-07-19 11:3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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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关于印发〈船舶检验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海船检〔2024〕33号)和《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组织开展渔业船舶检验服务质量督导专项行动的通知》(海船检函〔2024〕502号)要求,7月15日至19日,由天津海事局任组长,甘肃省水运事业发展中心为成员单位的检查组代表交通运输部海事局赴省水路交通事业发展中心进行船舶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厅海事港航处及省水路交通事业发展中心相关负责人陪同检查。

期间,检查组召开首次会就此次检查的检查依据、检查计划、检查方式、检查纪律、检查任务分工等情况做了介绍,并听取了我省关于船舶检验机构和渔业船舶检验工作开展情况汇报。随后,检查组核查了陕西省船舶检验机构法律法规储备、检验设施设备配备、人员配置、检验制度建立和执行等情况,审查了船舶图纸审查、建造检验、营运检验工作开展等情况。同时,检查组还分别赴延安、榆林两家船舶检验分支机构及靖边水产养殖企业就船舶检验及渔业船舶现状开展检查工作。

检查组认为,陕西省船舶检验机构运转有效、人员管理到位、检验流程控制得力、管理基本规范。同时,检查组也从加强机构内部管理、提高验船人员素质、强化工作程序制定、完善船舶检验档案、加强与渔船管理部门联动、合理调配人力资源等方面提出了要求,为陕西省船舶检验机构的后续发展和建设开拓了思路,指明了方向。

下一步,省水路交通事业发展中心将以本次监督检查为契机,针对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制定措施抓整改,切实将规范、制度和质量管理要求落实到位,不断提升船检工作质量,为我省水运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船检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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