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我省公路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维护公路建设市场秩序,促进公路建设市场健康发展,陕西省交通厅制定了《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并经厅务会议研究、厅加快公路建设领导小组审定后印发,从2006年2月6日起试行。
在办法执行过程中,难免存在不足,请大家及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省厅建设处或厅质监站,我们将进一步完善和修订。现将《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施工、监理单位信用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原文刊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