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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交通厅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来源:办公室
发表日期:2015-03-30 00:00:00
点击量:2605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陕西省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和《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暂行规定》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政府交通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陕西省交通厅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办公室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唐延路6号;邮编:710075;联系电话:029-88869237)。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按照公开范围,我站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有机构设置、职能、联系方式等机构职能情况等7类,我站门户网及时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和完善。2014年,我站政府网站共公开陕西交通运输信息207条(件),分为以下几类:
  1、政务公开文件93件。
2、政务公告信息32条。
3、政务类信息49条,地市动态信息18条,省外信息1条,安全监督信息13条,检测鉴定信息1条。
(二)公开的主要形式
1、完善站网站发布平台。一是按照信息公开的相关要求,不断丰富站网站信息公开发布栏目,在原有信息公开栏目设置的基础上,增设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活动专栏和优秀工法展示台、监理人员曝光台栏目,进一步提升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二是通过《中国交通监理杂志》、《陕西交通报》等媒体刊发我站监督信息。2014年,我站在《中国交通监理杂志》共发稿3篇、《陕西交通报》共发稿14篇。
2、有效解决群众诉求。2014年,社会公众通过站网站群众留言咨询或投诉 56条,经过筛选,对有效群众留言35条进行了回复,并对回复信息进行了公开选登。切实解决关系群众利益的相关诉求。回复的35条信息含延延13标质量举报1起,铜黄7驻地办监理人员资质造假,均已查处并回复举报人。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按照依申请公开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需要向我站申请获取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2014年,我站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 
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我站未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事例。
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每一个政府部门的职责所在。我站将继续按照省厅工作部署,不断开拓创新,拓宽渠道,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全省人民便捷出行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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