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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6年下半年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状况统计分析及施工安全监管情况报告的通知
来源:技术科
发表日期:2016-12-07 00:00:00
点击量:2748

各市质监站: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等3个制度的通知》(交办安监函〔2014〕603号),请做好2016年下半年公路工程质量状况统计分析工作,于12月23日前报省站技术科。现将《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状况及质量监督信息统计报表相关制度内容强调如下:

一、各市站只填写表㈠~㈨内容,各市级质量监督机构应按时负责收集、审核、汇总本行政区划内公路工程质量检测数据。

二、各表格中关键指标以“﹡”表示,“-”表示此项指标不统计。

三、本报表制度各表均为半年报,即半年统计期。上半年数据统计期为1月1日至6月30日,下半年数据统计期为7月1日至12月31日。

四、质量监督检测数据按半年进行统计,全年的在建项目,其上半年的统计数据不转入下半年。

五、填表时请注意每页下方的填表说明,并对照各项指标,若个别指标无统计数据也不可在表内删除对应项次,应保持原表样不变。

报表样表可在省站网站首页“政务公告”下载

联系人:秦楠 电话(传真):029-88869243;

邮箱:172548404@qq.com;邮编:710075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6号厅质监站综合技术科

陕西省交通厅质监站

2016年12月6日

附件:报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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