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陕西省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测鉴定站(以下简称陕西省交通工程质监站)编制而成。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政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经费情况,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七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一、概述
2019年,陕西省交通工程质监站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规定的义务,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交通运输厅政府信息公开管理规定》等文件精神,围绕交通质监事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重大决策公开、单位工作动态、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监督情况等,在公开透明的原则下,有力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打通拓宽了公众参与的渠道,较好地发挥了政务信息公开对建设服务型政府和廉洁型政府的促进作用。
强化组织领导。陕西省交通工程质监站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站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就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成立了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目标任务、人员职责,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健全完善制度。为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制定印发了《陕西省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测鉴定站政务信息工作管理办法》《陕西省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测鉴定站网站管理办法》及《陕西省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测鉴定站政务公开指南及目录》等一系列配套制度,明确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分管领导,落实专人,严格遵守网站信息公开系统操作规范,按照“分工负责”和“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及时、主动、全面、准确更新栏目,切实做到格式规范,内容与栏目相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提升公开力度。围绕厅党组重要工作部署和单位主要职责,公开单位组织机构、联系方式等,宣传国、省及我站关于交通建设领域的法规、制度、办法,发布我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动态、相关企业资质评定及信用评价、单位党建及精神文明建设等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
主动公开政务信息涉及组织机构、政策法规、政务公告、交通要闻、质监动态、工程监督、市场管理、检测鉴定等方面的内容。从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通过门户网站公开政务信息129条。全年向省厅报送政务信息24条,采用16条,在《陕西交通报》发布信息5篇。网站年浏览量达到106万多(人)次。同时,对过时、失效及敏感信息和链接进行了及时清理,对部分信息进行了修改完善。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一是通过站门户网站公开。经过优化升级,我站门户网站设置了组织机构、政策法规、政务公告、交通要闻、质监动态、工程监督、市场管理、检测鉴定等栏目,并开设政务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依申请公开等专栏,拓宽了信息公开渠道。二是通过其它媒介公开。考虑到不同群体的需求,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办公系统等途径进行政务信息公开。
(三)开展政策解读工作情况。及时更新信息,做好社会热点回应。一是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二是通过门户网站及时转载中央、省主要媒体解读材料,让公众第一时间理解相关政策和举措。三是不断完善网络舆情监测工作机制,第一时间收集外界对我们工作的疑虑、误解和谣言,为单位研判、处置和回应舆情提供决策依据。
(四)回应舆情关切情况
2019年,我站门户网站“留言投诉”栏目共收到各类留言8条,有效留言8条,全部进行及时回复,办结率100%。
三、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情况
2019年,未收到政务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我站政务信息公开内容中未涉及收费及减免有关信息。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及申诉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任何复议,也未引发有关政务信息公开提起的诉讼和申诉。
六、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人员、经费情况
陕西省交通工程质监站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为站办公室,负责全站政务信息公开日常工作。
七、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9年,陕西省交通工程质监站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取得成绩的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不到位,对工作范围内的公开清单不明确,不能主动创新工作方法,寻求公开途径;二是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意识欠缺,政务信息公开力度不大,没有真正做到应公尽公;三是信息公开中互联网及相关业务领域专业人员的配备不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不强等问题,与上级要求和群众需求有一定差距。
今后,我们将按照省厅要求,继续大力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重点推进政策解读、监督信息、招投标信息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二是加强网站栏目维护,及时更新信息;三是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意识和水平,保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规范开展。四是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提高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