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韩城市、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厅直有关单位: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水平考试考务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1〕10号),结合国家改革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我省机动车检测维修专业技术
人员职业水平考试收费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机动车检测维修士每人450元(其中理论考试40元/
人/科、实操考试410元)。
二、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每人500元(其中理论考试40
元/人/科、实操考试420元)。
三、以上收费标准包含上缴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考务费。
四、本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6年5月9日